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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春经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20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8-006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已经发生变化,公司现控股股东万丰锦源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
意提名:陈爱莲、吴锦华、江玉华、倪伟勇、梁赛南、张锡康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
与第八届董事会相同。相关子议案如下:
    1、选举陈爱莲女士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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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选举吴锦华先生为董事
    3、选举江玉华先生为董事
    4、选举倪伟勇先生为董事
    5、选举梁赛南女士为董事
    6、选举张锡康先生为董事
    在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董事会成员
后,原公司非独立董事陈平、王新刚、王晓明、张程、刘丽、曹
家玮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公司及其
子公司的其他职务。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调整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为:陈爱莲、吴锦华、江玉华、倪
伟勇、梁赛南、张锡康、高贵富、张生久、禹彤。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部分董事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和利益的情况。
    候选人简历:
    陈爱莲女士,汉族,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万丰奥
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长、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当选中共十七大
代表、全国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全国非公企业党建研
究专委会委员。现任全国工商联执委、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上
海市浙江商会党委书记。
    吴锦华先生:汉族,199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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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美国 PASLIN 公司董事长、万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共青团上海市浦东新区副书记、上海市浙江青年企业家协会
常务副会长、上海市浙江商会金融委员会副主任。
    江玉华先生:汉族,1976 年生,本科学历,复旦大学硕士,
高级工程师。曾任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总监、研
究院副院长、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万丰
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倪伟勇先生:汉族,1966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
曾任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管理中心总监、投
资中心总监、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
    梁赛南女士:汉族,1976 年出生,复旦大学硕士,高级经
济师。曾任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万丰奥威汽
轮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
    张锡康先生:汉族,1969 年出生,复旦大学硕士,高级工
程师。曾任万丰摩轮有限公司营销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万丰
锦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本议案及上述各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
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16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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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报酬人民币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47.5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倪伟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
聘任廖永华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高管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相同。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王晓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
孔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部分董事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和利益的情况。
    候选人简历:
    倪伟勇先生:汉族,1966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
曾任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管理中心总监、投
资中心总监、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
    廖永华先生:汉族,1980 年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
程局有限公司财务部长、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上
海立天唐人投资集团公司财务副总经理、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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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已经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发
生变动,公司董事会相应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合地产”)董事会成员为:陈爱莲、
吴锦华、倪伟勇、江玉华、廖永华,任命倪伟勇为六合地产公司
董事长;委派徐少华、廖金君为非职工监事,任命徐少华为六合
地产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8年4月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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