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临 2019-010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吴锦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营业总收入
58,894 万元,同比增加 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771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286,648 万元,净资产 252,647 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经开 2018
年年度报告》及《长春经开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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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为 : 以 公 司 分 红 派 息 股 权 登 记 日 的 股 份 数
465,032,88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0.64 元(含税),
共派送现金红利 29,762,104.32 元,占 2018 年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 30.46%。本次分配后剩余可进行现金分红的未分配利润 878,703,431.00 元转
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经开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基于
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经开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经开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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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经开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19 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经开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 5 万元,按月发放。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岗位薪酬与董事津
贴,薪酬区间为 50 万元至 100 万元,董事津贴为每年 1.2 万元;未在公司担任
具体管理职务的仅领取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 1.2 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区间确定为 30 至 70 万元,具体薪酬按照其担任的管理
职务确定。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未来发展战略、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优化精简原有管理机构:
新增基建设备部,撤销资产融资管理部、招标采购部、监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
室,法规与规划发展部更名为法务部,人力资源部、运营计划部与行政管理部合
并成总经理办公室。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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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
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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