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长春经开: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5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长春
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和了解相
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监管规定,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同意将《2018 年年度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当期资金需求、长期发展和股东回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现金分红比例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长性
等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同意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
经营管理需要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
层面和各环节,并在实际运作中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经营管
理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潘笑盈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
担任董事会秘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市场禁入情形。因此,同意
聘任潘笑盈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禹彤、张生久、孙金云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