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8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临 2019-02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监事会主席徐少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有利于更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
会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要求实施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
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监事会对 2019 年第三季
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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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 年第三
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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