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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再资环: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再次追加预计情况的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 2018-087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再次追加预计情况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再次追加的与控股股东中再生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是为满足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追加的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公司或本公司           指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再生                 指    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3      黑龙江中再生           指    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4      绥化公司               指    绥化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5      临沂中再生             指    山东临沂中再生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6      四川中再生环保         指    四川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7      清远华清投资           指    清远华清再生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8      广东塑金               指    广东塑金科技有限公司
 9      洛阳宏润               指    洛阳宏润塑业有限公司
 10     河北荣泰               指    河北荣泰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11     中再生洛阳公司         指    中再生洛阳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一、再次追加 2018 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

                                         1
     ㈠2018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

议案》,预计 2018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再生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
生额为 33,900 万元,后经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㈡2018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追加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追加预计 2018 年度
公司与关联方清远华清投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 8,000 万元。

     ㈢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再次追加预计 2018 年度与控股股
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 13,350 万元。追加后,预计 2018 年度
与控股股东中再生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 55,250 万元。具体情
况为:
                                                        金额单位:万元
序                                 已披露         再次追加         合计
          交易对方      业务类型
号                                 预计金额       预计金额       预计金额

1         绥化公司      采购原料        6,000                0        6,000


2     四川中再生环保    采购原料        2,800                0        2,800


3        临沂中再生     采购原料        1,000                0        1,000


4        清远华清投资   采购商品        8,000                0        8,000


5     中再生洛阳公司    采购原料              0          950                950


            小计          采购         17,800            950         18,750


1        清远华清投资   销售商品       10,100          8,000         18,100


2         广东塑金      销售商品        5,200                0        5,200




                                   2
3       洛阳宏润         销售商品        4,300    1,300    5,600


4      临沂中再生        销售商品        1,500       0     1,500


5       河北荣泰         销售商品        1,000       0     1,000


6     黑龙江中再生       销售商品        1,000       0     1,000


7       绥化公司         销售商品        1,000       0     1,000


8        中再生          销售商品           0    3,100     3,100


          小计           销售商品       24,100   12,400   36,500


                  合计                  41,900   13,350   55,250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原则及方法均为按市场价协商确定。
    二、再次追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情况
    2018年11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再次追加2018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案》,再次追加预计2018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再生关联方
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3,350万元。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和沈振山先生

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上述再次追加2018

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再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及关联

方履约能力
    ㈠关联方
    ⒈ 中再生洛阳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3
    法定代表人:陈志清
    注册资本:4,638万元

    经营范围: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废钢加工;报废汽车、报废摩
托车回收拆解;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
员);钢材、生铁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住所:孟津县平乐镇平乐村(青年路口)
    ⒉清远华清再生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肖
    注册资本:70,40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的投资开发(需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废
旧五金电器、电机、电线、电缆再生资源的收购、生产加工(须经环
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生产经营)及销售;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
托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自有厂房租赁,地磅经营;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贵金属、矿产品(属
国家专营、专控、专卖、限制类、禁止类的商品除外)、化工原料及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易

制毒化学品)、燃料油(成品油除外)、塑料制品及原材料的贸易;
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住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了哥岩水库东侧再生资源示范基地
    ⒊洛阳宏润塑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栾吉光

    注册资本:1,000万元

                              4
    经营范围:废旧塑料和碎屑回收技术研究;废旧塑料破碎与造粒;
废旧塑料回收;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住所:洛阳市孟津县送庄镇三十里铺村
    ⒋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爱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废旧物资、残次和呆滞原料、清仓和超储物资的收购、
销售、处理、处置(危险废弃物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得审批的事项

除外);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托加工销售;日用百货、针纺织
品、日用杂品、家具、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
筑材料、木材、钢材、有色金属及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产品、汽车零部
件的销售;重油、铁精粉、黑色金属、化纤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
制品、纸制品销售;设备租赁;信息服务;进出口业务;货场的经营
管理;普通货运。(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普
通货运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9层908

    ㈡关联关系
    ⒈中再生持有本公司358,891,083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25.84%,
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⒉中再生洛阳公司是中再生的控股子公司;
    ⒊清远华清投资是中再生的控股股东即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
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⒋洛阳宏润是中再生的控股子公司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5
的全资子公司。
       综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

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㈢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

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追加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协

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五、追加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再次追加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再次追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
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
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再次追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
意见

       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上述追加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认为:公司年内实施重大资产
购买后,追加2018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上述议案的程序合
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追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
会对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同意上述再次追加

预计2018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上述再次追加预

                                6
计2018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再次追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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