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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再资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16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的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制定了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对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议事规则、年报编

制和披露过程中的有关事项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2018 年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于 2018 年 12 月换届成立。2018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委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委任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股东

董事刘宏春先生三名董事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具有会计专

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为主任委员。

    因此,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在第六届和第
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任期时段顺利开展。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股东董事沈振山

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为主任委员;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为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股东董事刘宏春先生,

其中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适时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共计 3 次,

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其中:

    ㈠2018 年 1 月 20 日召开会议审议同意将公司 2017 年度的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权益变动表提交年审机构中天运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

    ㈡2018 年 3 月 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财务总监与中天运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向审计委员会做 2017 年度财务

报表初审情况汇报的议案。

    ㈢2018 年 3 月 16 日召开会议审议同意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工作小组编制的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聘任中天运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㈠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⒈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具
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高质量审

计服务的能力。该所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如期

为公司出具的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中天运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度财报审计费 65 万元,内控审

计 15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

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就审计范

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

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⒋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

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㈡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阅了公

司的财务报告,重点关注了公司会计政策执行情况、影响公司财务报

告的关键会计和审计事项。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公允

反映了公司 2018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相关

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㈢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

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

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

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未

发现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㈣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中天

运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充分听取了双方的述求意见后,积极

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高效完成各项相关审计工作。

    ㈤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相关参股股东的关联方进行

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资金拆借等事项进行了解并与相关人员进行

沟通,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同时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

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9 年,我们将更加严格规范的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加强对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的审查,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

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高效沟通,加大对公司内审工作和日常经营情

况的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转,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中再资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刘贵彬               伍远超               刘宏春



                                        201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