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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再资环: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9-020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公司”) 、四川中再
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拟为洛阳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200 万元人民币;拟为四川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3,500 万元人民币,已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上述公司拟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㈠担保情况介绍
     ⒈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
 津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办理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
 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
     公司拟为洛阳公司上述融资提供 5,000 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⒉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
 江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办理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3,500万元人民币,
 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

     公司拟为四川公司上述融资提供 3,500 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㈡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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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⒈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

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洛阳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
津支行申请办理 1 年期 5,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拟以央
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事宜提供 5,000 万

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
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3.53%,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洛阳公司资

产负债率为 33.19%,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⒉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
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四川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
江分行申请办理 1 年期 3,5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拟以央
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事宜提供 3,500 万
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

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2.47%,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公司资
产负债率为 47.99%,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㈠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⒈注册地点:孟津县平乐镇新庄村

    ⒉法定代表人:李道斌

                               2
    ⒊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⒋经营范围: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电视机,洗衣机,电

冰箱,空调,微型计算机,手机、小灵通、电话机,打印机、复印机、
传真机、监视器,吸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凭有效的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按核定范围经营),废电路板综合经

营(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核定范围及能力、规模经营);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及处理;环境保护与治理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和
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洛阳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⒍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洛阳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50,694.30
万元,总负债为 16,826.09 万元,净资产为 33,868.21 万元,资产负
债率为 33.19%。洛阳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 5,010.07 万元,实
现主营业务收入 30,768.63 万元。
    ㈡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⒈注册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椑南乡双洞子四川西南再生资源产业
园 888 号
    ⒉法定代表人:黄泽涛
    ⒊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⒋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市场的投资、开发、建设,摊位销售、租
赁,物业管理;废旧物资、残次和呆滞原料、清仓和超储物资的回收、

加工、销售;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托加工销售;二手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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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旧车)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报废汽车拆解;生产、销售:
蒸汽;市场信息服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房地产开发(凭

资质证书经营);进出口贸易。
    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四川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⒍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8,701.63
万元,总负债为 18,572.83 万元,净资产为 20,128.8 万元,资产负

债率为 47.99%。四川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 2,738.05 万元,实
现主营业务收入 22,196.01 万元。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拟签署的公司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的协议相关主要内容:
    ㈠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㈡担保类型:借贷
    ㈢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㈣被担保金额:为洛阳公司提供 5,000 万元人民币,为四川公司

提供 3,500 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㈠公司董事会认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上述申请融资事项系其
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提供上述融资事项
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㈡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上

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

                               4
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对于上述公司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

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贷款是
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上述事宜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能有效促成下属公司实现融资,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

需求,符合公司总体发展要求,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及公司非
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同意公司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上述
融资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公司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余额为
4.72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
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33.30%,均为公司为下属公司
提供的担保;除上述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下属公

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
保。
    六、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融
资提供担保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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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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