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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柴动力: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安徽全柴天和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10-25  

						 股票简称: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600218       公告编号:临 2017-047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安徽全柴天和机械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全柴天和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机械”)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584 万元,公
        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584 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止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和机械系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
满足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天和机械拟向中国银行全椒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1800 万元,期限一年,申请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同比例为其
提供担保。按此计算,公司担保比例约为 88%,本次担保金额为 1584 万元;安徽全
柴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比例约为 12%,本次担保金额为 216 万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安徽全柴天和机械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和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
同比例为其提供担保,公司担保比例约为 88%,担保金额为 1584 万元。
    此项担保为董事会权限审批范围,无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全柴天和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守友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8 年 7 月 8 日
    经营范围:汽车、工程机械、农业装备、柴油机、汽油机、机床及相关零部件、
工装模夹具设计;铸造、制造、销售;上述产品及本公司经营有关的机械设备、零部
件、原辅材料、技术的出口、进口及分销。
    天和机械现有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和机械股权 21928.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7.71%;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投资 2871.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1.49%,技术人员
持 200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0.8%。
    与公司的关系:天和机械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天和机械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28923 万元,负债总额 10345
万元,净资产 18578 万元。2016 年 1-12 月净利润为-1490 万元。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天和机械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28878 万元,负债总额
10797 万元,净资产 18081 万元。2017 年 1-6 月净利润为-498 万元。
    三、担保内容
    为满足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天和机械拟向中国银行全椒支行申请流动资金
贷款 1800 万元,期限一年,申请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同比例
为其提供担保。按此计算,公司担保比例约为 88%,本次担保金额为 1584 万元;安
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比例约为 12%,本次担保金额为 216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天和机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和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同比例
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满足天和机械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
展,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和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
例同比例为天和机械担保,独立董事对此次担保分别签署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和独立意见书。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 158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83%。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为 0,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 0。
    六、备查文件
    1、全柴动力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