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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阳光: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2017-12-05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 2017-02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12 月 4 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接到
本公司股东陈丽芬女士有关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陈丽芬女士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
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提前购回交易,解除了原质押给海通证券的本公
司股票 49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748%,相关解质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丽芬女士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48,181,020 股,均为无
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309%,本次股份解质后,陈丽芬女士已质押
股份为 77,381,020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2.221%,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4.339%。
    陈丽芬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郁琴芬女士、孙宁玲女
士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534,793,36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9.988%,合并已质押
股份 463,330,000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86.63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5.981%。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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