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10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8-003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
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董事应到 7 人,实到 7 人。
(五)本次会议由陈丽芬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
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伟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董
事会秘书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经
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静女士(简历附后)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18-004 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
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新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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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简历
赵静,女,198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2011年毕业于南京林业大
学,会计学专业。2011年7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任职,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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