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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航控股:关于股东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2019-03-16  

						                                                                                          临时公告

     证券 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 称:海航控 股、海控B股         编号 :临2019-020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接监管部

    门通知,获悉本公司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航空”)、持股

    5%以上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冻结。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 股东股份冻结前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                   5%以上第一大股东           4,080,167,580        24.28%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593,941,394        3.53%

        2. 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冻结股份   冻结股份是
                                       冻结占其所
     股东名称        冻结股数(股)                  占本公司   否为限售流             冻结期限
                                       持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通股
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     4,080,167,580      100%        24.28%        否        2019/03/14-2022/03/13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593,941,394       100%        3.53%         否        2019/03/14-2022/03/13

        3. 股份冻结的原因

        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鲁财保 9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国泰租赁有

    限公司与海航集团、大新华航空等合同纠纷一案,海航集团、大新华航空所持本公司

    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被冻结。

        二、股份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性提示
                                                                         临时公告

    上述股份冻结尚未对本公司的控制权、正常运行及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的重大影

响。大新华航空、海航集团正在积极与有关方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争取早日妥善

解决。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密切跟踪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香港《文汇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鲁财保 9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