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独立意见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将部分固 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后,公司财务报 告能够更加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时 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同 意本次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决定。 (转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