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函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送达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己收悉。我方作为你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经认真核实,现就问询函中的相关事宜回复如下: 截至本回函签署之日,不存在影响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 大事项,不存在涉及你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 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 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 特此回函。 (转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