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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商置业: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2019-01-24  

						证券代码:600223             股票简称:鲁商置业           编号:临 2019-004
债券代码:135205              债券简称:16 鲁商债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发行的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2 月 11 日(由于 2019 年 2 月 2 日为节假日,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开始支付自 2018 年 2 月 2 日至 2019 年 2 月 1 日期间

(最后一个年度)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本次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

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兑付债权登记日:2019 年 2 月 1 日

  债券停牌起始日:2019 年 2 月 11 日

  兑付资金发放日:2019 年 2 月 11 日

  摘牌日:2019 年 2 月 11 日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 鲁商债;135205.SH。

   3、发行人: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 20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 年。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上证[2015]2539 号关于

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的函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00%。

   9、计息期限:计息期限自 2016 年 2 月 2 日至 2019 年 2 月 1 日。

   10、起息日:2016 年 2 月 2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2 月 2 日(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2 月 2 日(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3、担保人及担保方式: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出

具了《担保函》,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5、跟踪评级结果:2018 年 5 月 25 日,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

为稳定。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挂牌转让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转让。

   18、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本息兑付方案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6.00%,每手“16 鲁商债”(面值人民币 1,000 元)

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60.00 元(含税),兑付本金为人民币 1,000 元。本次兑

付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整。

   三、兑付债权登记日和兑付日

   1、兑付债权登记日:2019 年 2 月 1 日。

   2、债券停牌起始日:2019 年 2 月 11 日

   3、兑付资金发放日:2019 年 2 月 11 日(由于 2019 年 2 月 2 日为节假日,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4、摘牌日:2019 年 2 月 11 日
   四、兑付对象

   本次付息兑付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2 月 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 鲁商债”持有人。

   五、兑付、兑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

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

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

本期债券的本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

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

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息。

   六、关于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本期公司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

为利息额的 20%。本期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

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

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公司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境外机构,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

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

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9777 号

   法定代表人:李彦勇

   联系人:魏东海、代玮玉

   联系电话:0531-66697327

   网址:http://www.lshzy.com.cn/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

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联系人:杨铠维

   联系电话:010-56839446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徐瑛

   电话:021-38874800-8209

   邮政编码:200120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付息公告: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