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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松江: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13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 松江             公告编号:临 2018-002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由
董事长曹立明先生召集,并于2018年1月12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
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曹立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
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调整2017年度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将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江西松江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松江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抚州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增加至2017年度为非全资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授权范围。2017年度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调整后为,在本议案
生效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同意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
不限于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松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天津松江恒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松江创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松江智慧城市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松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抚州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等)申请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等方式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45亿元
人民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召集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相关议案。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临2018-004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