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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松江:关于调整2017年度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公告2018-01-13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 松江             公告编号:临 2018-003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7 年度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4月12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7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在上述议案生效之日(2017年4月12日)起至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的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等方式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高于70亿元人民币。其
中: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5亿元人民币,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金额为45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临2017-037号公告。2017年12月5日、2017年
12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将天津
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加至上述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范围。详见公司临2017-145、
156号公告。
    2017年4月12日,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西松江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西松江”),详见公司临2017-050号公告。2017年10月24日,公司控股
子公司江西松江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西松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抚州大数据产业
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分别负责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及信息产业园项目开发建设及
运营工作,详见公司临2017-124号公告。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17年度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
行调整,将江西松江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松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抚
州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增加至上述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范围。授权公司董
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为上述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调整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松江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至园纵四路、南至王安石
大道、北至惠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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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詹鹏飞
    注册资本:壹拾叁亿元整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业、云计算技术、互联网、物联网、传感网通信技术的
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网络及通信工程、电子系统工
程、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技术咨询及安装工程等。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江西松江资产总计为
49,212,258.54 元,负债合计为-187,741.46 元,2017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0 元,
2017 年 1-9 月净利润为 0 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江西松江 52%的股份,同时通过公司控股子
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江西松江 24%的股权。
    (二)江西松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高新区西至园纵四路、南至王安石大道、北至汇泉路
    法定代表人:赵宁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业、云计算技术、互联网、物联网、传感网通信技术的
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网络及通信工程、电子系统工
程、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技术咨询及安装工程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江西松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未满一年,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江西松江的全资子公司。
    (三)抚州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高新区西至园纵四路、南至王安石大道、北至汇泉路
    法定代表人:赵宁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信息产业园的开发、管理、招商引资;产业投资与管理;软件开发;
高新电子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和服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抚州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未满一年,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松江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2017年度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调整后为: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同意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天津松
江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松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松江恒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松江创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松江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江西松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抚州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申请
                                     2
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等方式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45亿元人民币。上述
担保包括:
    1.公司对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公司的担保;
    2.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之间的担保;
    3.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各级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4.对各级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的担
保。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江西松江、江西松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抚州大数据产业园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 2017 年度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调整,将江西松江、江西松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抚州大数据产
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增加至 2017 年度担保事项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范围,是为
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7 年 4 月 12 日,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西松江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
司。2017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松江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设立
两家全资子公司—江西松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抚州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分别负责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及信息产业园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工作。以上
新设立公司均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范围。
    2、公司调整 2017 年度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将江西松江智慧城
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松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抚州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发展有
限公司增加至 2017 年度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授权范围是为满足业务正常
发展需要,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 2017 年度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事项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8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64.39 亿元(不
含本次),占公司 2016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50.3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 63.38 亿元,占公司 2016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43.35%。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9950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96%。
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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