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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瀚叶股份:因股权质押涉及的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跟踪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2017-11-02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质押涉及的
      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跟踪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坤元评报〔2017〕589 号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目       录
资产评估师声明..................................................................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4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4

    二、 评估目的 .............................................................. 7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7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9

    五、 评估基准日 ........................................................... 10

    六、 评估假设 ............................................................. 10

    七、 评估依据 ............................................................. 11

    八、 评估方法 ............................................................. 13

    九、 评估过程 ............................................................. 17

    十、 评估结论 ............................................................. 19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19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0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 ...................................................... 21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22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质押涉及的
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跟踪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方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
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方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者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者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
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
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
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
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方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
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
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
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
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
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一般的核查验证,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
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
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
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质押涉及的
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跟踪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质押涉及的
                       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跟踪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评报〔2017〕589 号


                                        摘         要
       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

 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一、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方为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叶股份公司),本

次资产评估的被评估单位为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邦生物公司)。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本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者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瀚叶股份公司以其持有的易邦生物公司的股权为发行公司债券提供质押担保,

根据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需要对易邦生物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跟踪评
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易邦生物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
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根据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易邦生物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易邦生物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

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支出、长期待摊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以及流动负债和专项应付款。按照易邦生物公司提供的未经审计的截至 2017 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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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质押涉及的
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跟踪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月 30 日会计报表反映,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394,448,792.15

元、230,390,082.79 元和 1,164,058,709.36 元。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

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

     六、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采用收益法进行评

估。

     七、评估结论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易邦生物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2,552,348,300.00 元(大写为人民币贰拾伍亿伍仟贰佰叁拾肆万捌仟叁佰元整)。

       本次评估对象为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部分股东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和股权比例的乘积,可能存在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的折价。

     八、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29 日止。

     九、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列入评估范围的位于高新区产业园的“活疫苗车间”、 门卫1”、

“门卫2”和“冷库”等4项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8,086.68平方米)尚未取得《房屋

所有权证》。易邦生物公司已提供了相关房屋建设资料等,并承诺上述资产应属于易

邦生物公司所有。



     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说明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3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质押涉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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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质押涉及的
                     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跟踪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评报〔2017〕589 号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因股权

质押涉及的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
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方为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青岛易邦

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一) 委托方概况
     1. 名称: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叶股份公司)

     2.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

     3. 法定代表人:沈培今

     4. 注册资本:贰拾肆亿壹仟肆佰叁拾叁万捌仟伍佰柒拾陆元

     5.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71207528

     7. 发照机关: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8.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

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影视策划,动漫设计,数据处理服务,会务会展

服务,电子商务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物流信息咨询,文

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设计、

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设备租赁,装饰材料、电器设备、机械设备、通讯

器材、办公用品、服装、影视灯光设备、摄影材料的销售,马杜霉素、阿维菌
                                            4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质押涉及的
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跟踪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素、盐霉素兽药、农药原料药及制品,相关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兽药生

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生产许可证》),肥料生产、热电联供(均

凭有关许可证经营),农药的销售(详见《农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的经营(凭

许可证经营),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从事进出口业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被评估单位概况
     一) 企业名称、类型与组织形式

     1. 名称: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邦生物公司”)

     2. 住所:青岛红岛经济区红岛街道岙东南路21号

     3. 法定代表人:杜元钊

     4. 注册资本:贰仟捌佰肆拾万玖仟零玖拾元整

     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713735568P

     7. 发照机关: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8. 经营范围:生物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及应用,动物预防用生物制品,诊断

试剂,兽药生产;兽医技术服务,畜牧信息咨询服务;动物保健品批发;货物

和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

目应取得许可方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二) 企业历史沿革

     易邦生物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4 月 13 日,初始注册资本 280 万元,成立时

股东和出资情况如下: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原名农业部动物检疫所)

出资 25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青岛万力科技开发公司出资 28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10%)。历经多次股权变更及增资后,截至评估基准日,易邦生物公司

的注册资本为 2,840.9009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1,167.50           41.096%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950.00            33.440%


                                            5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质押涉及的
 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跟踪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正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340.909                         12.000%

         康列克                                                75.00                       2.640%

         杜元钊                                            100.00                          3.520%

         陈洪亮                                                62.50                       2.200%

         范根成                                                45.00                       1.584%

         丁江                                                  30.00                       1.056%

         杨组成                                                20.00                       0.704%

         刘相娥                                                12.50                       0.440%

         张国祥                                                12.50                       0.440%

         毛建新                                                12.50                       0.440%

         杨晓梅                                                12.50                       0.440%

                     合计                               2,840.909                         100.00%

         三) 被评估单位前3年及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业绩(母

 公司报表口径)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准日

资产                    828,899,320.15        896,443,730.60           1,335,530,253.36      1,394,448,792.15

负债                    416,799,023.09        382,558,518.02            182,608,736.14         230,390,082.79

股东权益                412,100,297.06        513,885,212.58           1,152,921,517.22      1,164,058,709.36

项目名称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1-9 月

主营销售收入            762,926,559.30        840,535,372.48           1,252,710,233.58        789,785,059.52

主营销售成本            314,152,383.55        309,060,686.43            420,497,205.27         264,535,521.47

利润总额                220,818,260.33        276,752,282.35            463,437,824.61         368,502,750.42

净利润                  190,915,670.81        238,776,130.45            399,036,304.64         313,214,011.86


         除基准日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外,其余年度的财务报表均经注册会计师审

 计,且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经营概况

         易邦生物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全球畜牧业提供卓越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多
 年来专注于畜禽疫苗的研发和产业化。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和改进能力,

                                                 6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质押涉及的
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跟踪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目前拥有多项国家级新兽药证书、批准文号和专利。公司拥有动物基因工程疫

苗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了基因工程亚单位技术、马立克载体表达技术和反向

遗传技术平台;拥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在行业内拥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

合作成功率高、产业转化率高。公司目前拥有灭活苗和活疫苗两种生产车间,

共十五条生产线。

     截至评估基准日,易邦生物公司拥有一家参股公司浙江诺倍威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和一家控股公司青岛易邦立业商贸实业有限公司。其中浙江诺倍威生物

技术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下沙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从事动物疫苗

及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青岛易邦立业商贸实业有限公司

已于 2013 年 12 年注销,公司已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三) 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委托方为被评估单位的股东。

     (四) 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本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者为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瀚叶股份公司以其持有的易邦生物公司的股权为发行公司债券提供质押担

保,根据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需要对易邦生物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

行跟踪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易邦生物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

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根据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易邦生物公

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易邦生物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

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支出、长期待摊费用和递延所

得税,以及流动负债和专项应付款。按照易邦生物公司提供的未经审计的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会计报表(母公司报表口径)反映,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

                                            7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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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1,394,448,792.15 元 、 230,390,082.79 元 和

1,164,058,709.36 元。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一、流动资产                                                      898,772,485.89

   二、长期股权投资                                                   38,835,761.21

   三、固定资产                                    428,820,076.76    292,734,105.69

   四、在建工程                                                       55,823,489.23

   五、无形资产                                                      101,894,561.97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48,763,388.22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53,131,173.75

   六、开发支出                                                           76,450.00

   七、长期待摊费用                                                     5,700,479.57

   八、递延所得税资产                                                    611,458.59

       资产总计                                                     1,394,448,792.15

   一、流动负债                                                      228,896,237.19

   二、专项应付款                                                       1,493,845.60

       负债合计                                                      230,390,082.79

       股东权益合计                                                 1,164,058,709.36

     主要资产情况:
     1. 存货

     存货包括白矿油、大肠杆菌增菌培养基、种蛋、包装材料等原材料,重组
禽流感病毒 H5 亚型二价灭活疫苗、禽流感二价灭活疫苗等库存商品,以及各种

规格的灭活半成品疫苗、冻干苗禽苗、冻干在制品等在产品,主要存放于青岛
红岛经济区高新区岙东南路 21 号、青岛高新区正阳路以北、和源路以西的易邦

生物公司厂区内。
     2.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主要包括 GMP 车间、疫苗厂房及仓库、实验动物房及质

检室、门卫室、办公楼、活疫苗车间、冷库等生产厂房和道路等厂区附属构筑

物,建成于 1985-2016 年,主要包括钢混结构、砖混结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8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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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位于青岛红岛经济区高新区岙东南路 21 号、高新区产业园和青岛市四方区

南京路的易邦生物公司厂区内。

     其中,列入评估范围的位于高新区产业园的“活疫苗车间”、“门卫 1”、“门

卫 2”和“冷库”等 4 项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18,086.68 平方米)尚未取得《房

屋所有权证》。

     3. 设备类固定资产

     设备类固定资产包括灭菌器、冻干机、孵化机、细胞培养生物反应器等专

用生产设备及锅炉、净化工程等配套设备、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及车辆等,

分布于青岛红岛经济区高新区岙东南路 21 号、青岛高新区正阳路以北、和源路

以西的易邦生物公司厂区内。

     4.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包括技术产业园二期的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等, 主要位于青岛高

新区正阳路以北、和源路以西的新建生产厂区。

     5.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包括 3 宗工业出让土地,位于青岛红岛经济区高新

区岙东南路和青岛红岛经济区高新区正阳路以北、和源路以西,土地面积合计

149,130.90 平方米。

     6.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包括了财务软件、生产技术使用费以及

生产技术合作研发费等的摊余额。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一) 价值类型及其选取: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

的价值(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两种类型。经评估人

员与委托方充分沟通后,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

因素,最终选定市场价值作为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二) 市场价值的定义: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

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

计数额。


                                            9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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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 2017 年 9 月 30 日。

     根据《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和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本次跟踪评估的基准日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

     六、评估假设

     1. 基本假设

     (1) 本次评估以委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产权利益主体变动

包括利益主体的全部改变和部分改变;

     (2) 本次评估以公开市场交易为假设前提;

     (3)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维持现状按预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为前提,

即被评估单位的所有资产仍然按照目前的用途和方式使用,不考虑变更目前的

用途或用途不变而变更规划和使用方式;

     (4)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

和其他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可靠为前提;

     (5) 本次评估以宏观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国家现有的宏观经济、

政治、政策及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或其变化能明确预

期;国家货币金融政策基本保持不变,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

或其变化能明确预期;国家税收政策、税种及税率等无重大变化,或其变化能

明确预期;

     (6) 本次评估以企业经营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及业务所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等经营环境无重大改变;企业能

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政策、法律或人为障碍。

     2. 具体假设

     (1) 本次评估中的收益预测是基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在维持现有经营范

围、持续经营状况下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盈利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

     (2) 假设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才能和良好的职业

道德,被评估单位的管理风险、资金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人才风险等

处于可控范围或可以得到有效化解;


                                            10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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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其所有资产的取得、

使用等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4) 假设被评估单位每一年度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改造等的支出,在

年度内均匀发生;

       (5) 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收益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时采用

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6) 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3. 特殊假设

       易邦生物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实际执行所得税率为 15%。本

次评估假设易邦生物公司在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未来能够持续通

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继续按照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

当以上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将失效。

       七、评估依据

       (一) 法律法规依据
       1. 国务院 1991 年 11 月 16 日 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 财政部[2001]第 14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3. 国务院 2003 年第 378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4.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5 年第 12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

管理暂行办法》;

       5.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关于加强企

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6. 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 5 号主席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

产法》;

       7.《资产评估法》(2016 年 7 月 2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8.《公司法》、《合同法》、《证券法》等;

       9.《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
                                            11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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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10. 有关其他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二) 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资〔2017〕43 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

     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7〕31 号);

     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7〕32 号);

     5.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

     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7〕34 号);

     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7〕36 号);

     8.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 号);

     9.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 号);

     10.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11.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三) 权属依据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

     2. 与资产及权利的取得及使用有关的经济合同、协议、资金拨付证明(凭

证)、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

     3. 征地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

发票等权属证明;

     4. 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四) 取价依据
     1.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

     2. 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以及前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 山东省人民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实施办法等法

规文件;

     4. 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生产经营资料、经营规划和收益预测资料;

     5. 行业统计资料、相关行业及市场容量、市场前景、市场发展及趋势分析

                                            12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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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定价策略及未来营销方式、类似业务公司的相关资料;

     6. 从 “同花顺金融数据库”查询的相关数据。

     7.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评估基准日外汇汇价表及贷款利率;

     8.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会计法规和制度、部门规章等;

     9. 评估专业人员对资产核实、勘察、检测、分析等所搜集的佐证资料;

     10. 其他资料。

     八、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及有关规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资产基础

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根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及有关规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资产基础

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由于国内市场上难以找到与被评估单位在资产规模及结构、经营范围及盈

利水平等方面类似的股权交易案例及参考企业,难以搜集市场法所需的相关比

较资料,故本次评估不宜用市场法。

     易邦生物公司的业务已经逐步趋于稳定,在延续现有的业务内容和范围的

情况下,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

也能合理估算,故本次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

     易邦生物公司拥有生产技术、商誉、管理效率和销售网络等,资产基础法

以企业单项资产的再取得成本为出发点,其评估结果未能涵盖企业的全部资产

的价值,有忽视企业的获利能力的可能性,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资产基础法。

     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评估师所收集的资料,确定采用收

益法对委托评估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二) 收益法简介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

值的评估方法。

     一) 收益法的的应用前提

     1. 投资者在投资某个企业时所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企业(或与该企业相

当且具有同等风险程度的同类企业)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的现值。
                                            13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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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能够对企业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

       3. 能够对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进行合理估算。

       二) 收益法的模型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确定企业自

由现金流价值,并分析公司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确定公

司整体价值,并扣除公司付息债务确定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具体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

负债+溢余资产价值
                                n
                                    CFFt
       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 = ∑               + Pn × (1 + rn )  n
                              t =1(1 + rt )
                                             t



       式中:n——明确的预测年限
               CFFt ——第 t 年的企业现金流

               r——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t——未来的第 t 年

               Pn ——第 n 年以后的连续价值

     三) 收益期与预测期的确定

     本次评估假设公司的存续期间为永续期,那么收益期为无限期。采用分段

法对公司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公司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间的收益和明

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其中对于明确的预测期的确定综合考虑了行业产品的

周期性和企业自身发展的情况,根据评估人员的市场调查和预测,取 5.25 年(即

至 2022 年末)作为分割点较为适宜。

     四) 收益额—现金流的确定

       本次评估中预期收益口径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息前税后利润+折旧及摊销-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

支出

       息前税后利润=主营销售收入-主营销售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

务利润-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除利息支出外)+投资收益+补贴收

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


                                                14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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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折现率的确定

     1. 折现率计算模型

     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对应的是企业所有者的权益价值和债权人的权益价

值,对应的折现率是企业资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E                       D
       WACC = K e ×       + K d × (1  T ) ×
                       E+D                     E+D

      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D/E——企业资本结构。

     债务资本成本 K d 采用基准日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求取,计算公式如下:
      K e = R f + Beta × MRP + Rc = R f + Beta × ( Rm  R f ) + Rc

     式中:Ke——权益资本成本

              Rf——目前的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收益率

              Beta——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MRP——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 模型中有关参数的计算过程

     (1) 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人员查阅了部

分国债市场上长期(超过十年)国债的交易情况,并取平均到期年收益率为无风

险报酬率。

     (2) 资本结构
     由于公司无负息债务,故本次目标资本结构按照企业目前的资本结构确定。

     (3) 企业风险系数Beta
     通过“同花顺 iFind 金融资讯终端”查询端查询沪、深两地行业上市公司

                                             15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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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3 年含财务杠杆的 Beta 系数(相对于沪深 300 指数)后,通过公式
β u = β l ÷[1+(1-T)×(D÷E)](公式中,T 为税率,β l 为含财务杠杆的 Beta 系数,β u

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的 Beta 系数,D÷E 为资本结构)对各项 beta 调整为剔除财

务杠杆因素后的 Beta 系数。

     通过公式                             ,计算被评估单位带财务杠杆系数的 Beta 系

数。

     (4) 市场的风险溢价 ERP 的计算
       证券交易指数是用来反映股市股票交易的综合指标,评估人员选用沪深
300 指数为股票市场投资收益的指标,借助“同花顺 iFind 金融资讯终端”的
数据系统选择每年末成分股的各年末交易收盘价作为基础数据对 2001 年到
2016 年的年收益率进行了测算。
     经计算得到各年的算术平均及几何平均收益率后再与各年无风险收益率比

较,得到股票市场各年的 ERP。由于几何平均收益率能更好地反映股市收益率

的长期趋势,故采用几何平均收益率而估算的 ERP 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目前国内

股市的风险溢价。

     (5)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综合考虑被评估单位的企业经营规模、市场知名度、竞争优劣势、资产负

债情况等,分析确定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3. 加权平均成本的计算

     (1) 权益资本成本 K e 的计算
            Ke = R f + Beta × ( Rm  R f ) + Rs + Rc

                = R f + Beta × ( Rm - R f ) + Rc

     (2) 债务资本成本 K d 计算

     债务资本成本 K d 采用基准日一年期贷款利率。

     (3) 加权资本成本计算
                      E                       D
     WACC = K e ×       + K d × (1  T ) ×
                     E+D                     E+D

       六)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的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经营收益无关的资产(负债)。

                                                16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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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溢余资产是指超过企业正常经营需要的资产规模的经营性资产,包括多余

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有价证券等。

     七) 付息债务价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没有付息债务。

     九、评估过程

     本项资产评估工作于2017年8月4日开始,评估报告日为2017年10月31日。

整个评估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 接受委托阶段

     2016 年 8 月 4 日,由瀚叶股份公司正式确定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项

目的评估机构,明确了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并确定了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评

估范围、评估基准日,在此基础上签订评估业务约定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

义务。

     (二) 前期准备阶段

     1. 前期布置和培训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布置资产评估申

报明细表,并设计主要资产调查表、主要业务盈利情况调查表等,对委托方参

与资产评估配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填写资产评估申报表和各类调查表。

     2. 评估方案的设计

     依据了解资产的特点,制定评估实施计划,确定评估人员,组成资产评估

现场工作小组。本项目评估人员共划分为两组,包括母公司收益法评估组和子

公司收益法评估组。

     3. 评估资料的准备收集和整理

     收集和整理评估对象市场交易价格信息、主要原料市场价格信息、评估对

象产权证明文件等。该阶段工作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15 日。

     (三) 资产清查核实和现场调查阶段

     在企业如实申报资产并对被评估资产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评估人员对

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全面清查,对企业财务、经营情况进行系统

调查。现场调查工作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

     1. 资产清查过程如下:

                                            17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质押涉及的
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跟踪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指导企业相关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评估机构

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资产调查表”及填写要求、所需资料清单,细

致准确的登记填报,对委估资产的产权归属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

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

       根据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和负债申报表,评估人员针对实物资

产和货币性债权和债务,采用不同的核查方式进行查证,以确认资产和负债的

真实准确。

       对货币资金,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日记账,审核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

调节表等方式进行调查。

       对债权和债务,评估人员采取核对总账、明细账、抽查合同凭证等方式确

定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性。

       对固定资产,评估人员对机器设备、车辆、房屋建筑物的产权资料进行查

验,以核实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的产权。对重大资产,评估人员通过核实资产

的购置合同或协议、相应的购置发票和产权证明文件等来核实其产权情况。权

属资料不完善、权属资料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并出具书面说明。

       2. 实物资产现场实地勘察

       依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评估人员会同企业有关人员,对所申报的现金、

存货和固定资产等进行盘点和现场勘察。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和特点,采取不

同的勘察方法。

       3. 实物资产价值构成及业务发展情况的调查

       评估人员通过收集分析企业历史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规划以及与管理层访

谈,对企业的经营业务进行调查。

       (四) 评定估算、汇总阶段

       2017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评估人员在现场依据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的

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的作价原则及估值模型,明确评估参数和价格标

准后,参考企业提供的历史资料和未来经营预测资料进行了评定估算及汇总工

作。

       (五) 内部审核和与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沟通与汇报,出具报告阶段

                                            18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质押涉及的
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跟踪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按照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规范化要求编制相关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

及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按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规定程序进行三级复核,经签字

资产评估师最后复核无误后,完成正式资产评估报告提交委托方。

     十、评估结论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易邦生物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

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 2,552,348,300.00 元(大写为人民币贰拾伍亿伍仟贰佰

叁拾肆万捌仟叁佰元整)。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 在对易邦生物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中,本公司对易邦生物公司提

供的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及其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发现:

列入评估范围的位于高新区产业园的“活疫苗车间”、“门卫1”、“门卫2”和“冷

库”等4项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8,086.68平方米)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易邦生物公司已提供了相关房屋建设资料等,并承诺上述资产应属于易邦生物

公司所有。除此之外,未发现其他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权属资料存在瑕疵情

况。提供有关资产真实、合法、完整的法律权属资料是易邦生物公司公司的责

任,评估人员的责任是对易邦生物公司提供的资料作必要的查验,评估报告不

能作为对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的确认和保证。若被评估单位不拥有

前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有关权利,或对前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有关权利存

在部分限制,则前述资产的评估结果和易邦生物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

果会受到影响。

     2.易邦生物公司承诺,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为瀚叶股份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外(股权质押比例为33.44%),公司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

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重大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

     3.本次评估中,评估师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

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评估师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

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

的判断。

                                            19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质押涉及的
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跟踪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4. 本评估结果是依据本次评估目的、以报告中揭示的假设前提而确定的股

东全部权益的现时市场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

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

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本次评估对象为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部

分股东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权比例的乘积,可能存在

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的折价。

     5. 本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时,评估人员依据现时的实际情况作了评估

人员认为必要、合理的假设,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这些假设是评估人员进

行资产评估的前提条件。当未来经济环境和以上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

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资产评估结果的责任。

     6. 本次评估对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果的瑕疵事项,在进

行资产评估时被评估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评估师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

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 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2. 委托方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

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

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3. 除委托方、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和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

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者。

     4.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

象可实现的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5. 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起

至 2018 年 9 月 29 日止。当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可以以

评估结论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确定评估结论。


                                            20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