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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济堂:关于公司第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2019-04-27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阅读了公司
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作为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证券法》和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勤勉、
审慎的原则。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进行审阅,我们在认真审阅公
司董事会提供的 2018 年年度报告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贵州
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
观公正的;我们保证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
为公司 2019 年需要偿还多笔银行借款,短期需要偿还借款本息约为
3.4 亿元,虽然公司 2018 年经营状况有所改善,但资金状况仍旧紧张,
采取不分红、不送股、不转增的方案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三、关于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其中,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进行了审议,由于贵州赤天化花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赤天
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是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贵州利普科技有限公
司、贵州省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新亚恒医药有限公司存
在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
司与上述公司之间构成关联关系,与之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为
此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已经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二十八次董事
会审议。在董事会会议表决时,公司董事会 9 名成员中 5 名关联董事
均回避表决,其余 4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公平、公允原则参考
市场价格进行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其追溯调整的议案:

    1、关于遵照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7)19 号,公司在 2018 年度的整改工作中,通过自查自纠,对
2016 年的部分业务又重新进行了账务处理。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
于 前 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及 其 追 溯 调 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董事会关于该追溯重述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追溯重述未损害股东的利益。
同时提醒公司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项发生。
    2、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相应追溯调整相关年度会计报表是
为了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

    六、关于公司重组标的业绩承诺期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重组

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鉴于重组交易标的公司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
(2016-2018)未完成盈利预测承诺,依据公司于 2016 年与交易对手
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
之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二)》约定,将向公司以
股份形式补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
的情况,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徐广、范其勇、石玉城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认真的事前审核,详细了解了该事项发生的背景,审慎地分析了该项
关联交易对于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同意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是必要的,有利于缓
解公司资金压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2、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股东对公司进行财务支持,借款利率为
股东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的实际融资费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3、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
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

    八、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
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
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为内部子公司总计提供人民币5.93亿元的担
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93亿元。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
在与证监发[2003]56号、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独立董事:徐广、范其勇、石玉城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