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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昌九: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ST 昌九            公告编号:2018-047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昌
       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昌九农科”或“下属公司”)接受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通众和”)担保,江苏昌九农科以其部分机器设备、应收
       账款对南通众和提供相应反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反担保,系因南通众和向江苏昌九农科提供
       担保,江苏昌九农科为之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反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公司江苏昌九农科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1,000 万元借款,南通众和为江苏昌九农科该笔金融借款提供担保。江苏昌九农
科对南通众和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物为江苏昌九农科部分机器设备及应收账款。反
担保期限为金融机构贷款发放之日至南通众和担保责任履行完毕之日(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 2018 年 10 月 20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对外
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公司江苏昌九农科依法依规对外提供反担保。
依据有关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反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反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名称: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南通市崇文路 1 号启瑞广场 1 幢 2901 室

3.   法定代表人:袁力

4.   注册资本: 108,000 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

     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再担保、债券担保。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
     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
     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
     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南通众和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南通众和的资产总额人民币 129,725.74 万元,
     负债总额人民币 8,601.1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人民币
     121,124.57 万元。2017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人民币 6,861.57 万元,净利润
     人民币 5,999.78 万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南通众和的资产总额人民币 127,332.56 万元,负
     债 总 额 人 民 币 7,015.02 万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人 民 币
     120,317.24 万元;2018 年 1-9 月,营业收入人民币 6,913.35 万元,净利润
     人民币 3,992.4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   信用等级:南通众和信用等级良好,在南通市担保行业信用评级中连续多
     年获得较高信用等级(信息来源:南通众和网站公司介绍)。

8.   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南通众和实际控制人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南通众和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




三、 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江苏昌九农科委托南通众和为江苏昌九农科获取金融机构贷款出具金额为不超
过 1,000 万元的保证合同,江苏昌九农科为南通众和提供反担保。江苏昌九农科
(反担保方)与南通众和(被反担保方)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机器设备)、
《质押反担保合同》(应收账款),担保期限为金融机构贷款发放之日至南通众和
担保履行完毕之日(不超过 12 个月),反担保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以银
行实际贷款额为准),担保范围为债权总额及相关费用。

    除江苏昌九农科以部分机器设备抵押、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协议外,江苏昌
九农科高级管理人员对江苏昌九农科本次反担保向南通众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意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同意下属公司江苏昌九农科因正常经营申请金融贷款接受南通众和担保,并以部分
机器设备、应收账款对南通众和提供反担保,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
反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反担保期限与南通众和对江苏昌九农科
提供的担保期限一致。




    五、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反担保事项的被
担保对象系为公司下属公司金融机构贷款事宜提供担保的担保方,反担保对象之主
体资格、资信状况等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反担保事
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融资需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反担保不
属于关联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
们同意公司下属公司江苏昌九农科以其合法财产向为其提供金融借贷担保的担保方
提供金额、期限相对应的反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9.0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
币 0 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00%)。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
期担保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   反担保协议(抵押反担保合同、质押反担保合同);

    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专门意见;

    4.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   南通众和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