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17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
对审计委员会的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分别就公司提交的2017年度报告
(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期间,事前、事中、事后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年度财务
会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及审计报告定稿等事项进行审
议,就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内控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机
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
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2018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并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
的建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上市
至今一直聘用的审计单位,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鉴于此,为确保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工
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
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经审核,同意公司支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计85万元及2017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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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与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会计政策变更
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4次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
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
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
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指导协调内部审计工作
2018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会面、电话等方式协调内部审计
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工作,全力配合外部审
计机构工作,有效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和内部审计水平,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确保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公司审计相
关工作。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
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四、报告期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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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2019年3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
审计委员会进行了人员调整。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仍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
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鹏女士担任,另外2名委
员由独立董事栾少湖先生、董事隋兵先生担任,两位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
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019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更好地完成
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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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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