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04-24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聘任马晓勇先生、黄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经
我们审查,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2018 年 4 月 21 日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继伟 韩 凌 石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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