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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鹰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 2019-040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 号)、《关于印
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 号);
2017 年 5 月 2 日财 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要求非境外上市的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9]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
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
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 会计正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
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
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
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
“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
“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在资产负债表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
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投资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对 2018 年末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影响报表科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13817201.15                  121009827.28
应收票据                                 53235831.78                  35090763.60
应收账款                                160581369.37                  85919063.6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93285939.49                  131222142.10
应付票据                                 47063037.20                  17063037.20
应付账款                            246222902.29                 114159104.90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5)在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
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对 2018 年 1-6 月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利润表
   影响报表科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管理费用             31200666.81   29871293.71     15645200.21   14646090.44
研发费用                            1329373.10                     999109.77
资产减值损失          3562368.50                     112356.3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3562368.50                    -112356.35
以“-”号填列)
   (6)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
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项目填列;
   (7)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
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
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
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
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
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一般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
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修订会计政策之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
生影响。因此,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9 年中期财务报表和
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数
据列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财政部 2019 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规定,对财务
报表部分项目的列示进行合理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部分项目的列
报,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9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调整,不涉及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国家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