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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圆通速递: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2017-11-16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 2017-052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14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24.7966 万股
    2017 年 11 月 2 日,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圆通速
递”)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以及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以
2017 年 11 月 2 日为授予日,向 17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4.7966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7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或“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已经完成。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2017 年 11 月 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17 年 11 月 2 日为授予日,授予 177 名激励对象
424.796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
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
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7 年 11 月 2 日
    2、授予数量:424.7966 万股
    3、授予人数:177 人
    4、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9.4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授予时总股
         职位
                            票数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核心业务人员、技术人员
                                  424.7966                100        0.15
及骨干员工(合计 177 人)
   注:本次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1 年。激励对象根据本
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限售期满次日后的 2 年为解锁期。在限制性股票解锁日,若达到限制性股票
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以申请对其通过本次激励计划方案所持限制性股票按
50%、50%的比例在两个解锁日分两批进行解锁并依法转让,每个解锁日分别为自
授予日起计算满 12 个月/1 年、24 个月/2 年后的首个交易日;
    对于公司业绩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解锁条件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由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购回。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就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事宜出具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299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10
月 27 日止,公司已收到 177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肆
仟零壹拾肆万叁仟贰佰柒拾捌元柒角(40,143,278.70),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肆佰贰拾肆万柒仟玖佰陆拾陆元整(4,247,966.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人民币叁仟伍佰捌拾玖万伍仟叁佰壹拾贰元柒角(35,895,312.70)。各激励对
象均以货币出资。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21,229,621.00 元,实收资本(股
本)人民币 2,821,229,621.00 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23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10 月 27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2,825,477,587.00 元,累计实收资
本(股本)为人民币 2,825,477,587.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7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 次 激 励 计 划 授 予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821,229,621 股 增 加 至
2,825,477,587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圆
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的 51.18%减少至授予后的 51.11%。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蛟龙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喻会蛟先生、张小
娟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变动结构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037,861,746          4,247,966      2,042,109,71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783,367,875                  0        783,367,875
        股份总额             2,821,229,621          4,247,966      2,825,477,587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
局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2 日,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
付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12.29 元。
    经测算,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 5,220.75 万元,根据中国会计准
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票总
                                   2017 年(万元) 2018 年(万元) 2019 年(万元)
  票数量(万股)   价值(万元)

        424.7966        5,220.75           652.59       3,915.56        1,087.66

   注: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
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
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
指标中的净利润指标造成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发
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
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7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