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公告编号:临 2019-059 转债代码:110046 转债简称:圆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46 转股简称:圆通转股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 年 7 月 8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71.7958 万股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圆通速递”)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以 2019 年 6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 2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1.7958 万股限制性股票。2019 年 7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 登记证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19 年 6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1.7958 万股限 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 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 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 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9 年 6 月 25 日 2、授予数量:471.7958 万股 3、授予人数:237 人 4、授予价格: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6.74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总股本的 职位 票数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比例(%) 核心业务人员、技术人 员及骨干员工 471.7958 100.00 0.17 (合计 237 人) 合计 471.7958 100.00 0.17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述限制性股票占公司 股本比例等数据系以截至 2019 年 7 月 5 日的股本数据计算所得。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 年。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 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 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满后的 12 个月为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锁期及各期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起止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50%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锁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若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在解锁期内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解除限售后的股票可依法转让(激励对象解锁后 转让股份还应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 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收 回。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 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锁 安排与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相同。 对于公司业绩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解锁条件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由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就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事宜出具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145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止,公司已收到 237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 4,717,958 股的股票认购款,合 计人民币叁仟壹佰柒拾玖万玖仟零叁拾陆圆玖角贰分(¥31,799,036.92),其 中计入股本人民币肆佰柒拾壹万柒仟玖佰伍拾捌圆整(¥4,717,958.00),计入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贰仟柒佰零捌万壹仟零柒拾捌圆玖角贰分 (¥27,081,078.92)。各股权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 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33,172,343.00 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2,835,585,286.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9 年 7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部分可转债已转换为公 司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 证明》,截至 2019 年 7 月 5 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831,552,323 股。 本 次 激 励 计 划 授 予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831,552,323 股 增 加 至 2,836,270,281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圆 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前的 51.00%减少至授予后的 50.91%。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蛟龙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喻会蛟先生、张小 娟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042,633,577 4,717,958 2,047,351,53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88,918,746 0 788,918,746 合计 2,831,552,323 4,717,958 2,836,270,281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上述变动前的公司股本 结构数据为截至 2019 年 7 月 5 日的数据。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 局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6 月 25 日,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 付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5.63 元。 经测算,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 2,656.21 万元,根据中国会计准 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需摊销的总费 2019 年(万元) 2020 年(万元) 2021 年(万元) 票数量(万股) 用(万元) 471.7958 2,656.21 1,162.09 1,217.43 276.69 注:上述合计数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的影响仅为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 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 指标中的净利润指标造成影响,但影响程度较小。若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发 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 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9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