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山水: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18-07-10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融资的议案》等议案,
我们已于会前收悉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独立履行
职责,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增补董事的事项
1、经审阅本次董事会拟聘任的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拟增补董事
的相关资料,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条
款中不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的情形,或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需要,
也有利于公司后续工作的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
2、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审议过程符合程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3、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聘任吴太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黄海平先生为财务总监;增补彭朝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二、关于融资的议案
1、公司此次拟向银行等融资机构融资,主要为经营所需,即为
公司开展业务和解决历史问题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后续发展。
2、本次董事会审议融资的议案,程序规范,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3、我们同意《关于融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
庄礼伟 王丽珠 彭 娟
二零一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