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山水:独立董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独立意见2019-05-31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独立意见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
关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我们已于会前收
悉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
此次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修订上述相关制度,是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
的,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修订上述相关制度的部分条款,有
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修改相关制度的决策程
1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此次修订《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
条款内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庄礼伟 王丽珠 彭 娟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