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民丰特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8-09-08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一八年九月十七日
                        目       录

一、材料目录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规则
四、关于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9 月 17 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9 月 17 日至 2018 年 9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    曹继华
会议议程:
序号                       内   容                     报告人      职务
 1      宣布会议开始                                   曹继华   董事长
        向大会报告出席股东人数及所持具有表决权的
 2                                                     姚名欢   董事会秘书
        股权数、介绍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来宾

 3      宣布“会议须知”                               姚名欢   董事会秘书
        审议《关于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并修订〈公
 4                                                     姚名欢   董事会秘书
        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5      股东发言并答疑

 6      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7      统计现场票数,休会 15 分钟

 8      宣布议案现场表决结果                           曹继华   董事长

 9      律师宣读法律见证书                             杨晶宇   法律顾问

 10     宣读本次大会决议                               曹继华   董事长

 11     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曹继华   董事长

注一:上述议程中第 4 项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议案;
注二:因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网络投票,故第 8 至 11 项将于当日 15:00 后进行。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筹备工作和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
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认真履行
法定义务,依照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并可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但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三、与会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指引,遵守会议规则,维护会议秩序。
    四、股东如要求大会发言,请即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登记,由会议主
持人根据会议程序和时间等条件确定发言人员。每位股东发言应在指定位置进
行,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问
题,发言和回答时间由会议主持人掌握。
    五、2018 年 9 月 1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所持每一股份均有一票表决权。
    六、本次股东大会共有一项议案:《关于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并修订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
表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内进行。
    七、大会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参加对所审议案表决投票的监票
和计票工作,以上人员由现场推举产生,以鼓掌形式通过。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
    九、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程序和会务方面的事宜。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7 日
关于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
干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扎实推动国有
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 号),国务院办公
厅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国
办发(2017)36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
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的公
司治理统一起来,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1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的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1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公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
        政发[1998]201 号《关于设立民       [1998]201 号《关于设立民丰特种纸股
        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发起设
  2     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       立方式设立。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
        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
        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执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码 为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3300001005253。                    91330000710959275N。
              公司最近一期营业执照号
        码变更为:330000000017835。
                                                增加“党建”章节,放在“第四
  3                                        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之后,新增章节
                                           内容如下,原《公司章程》其他章节
条款相应调整顺延:
    第五章 党建
    第九十六条 根据《党章》规定,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
机组成部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
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
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
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
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
    第九十七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
党民丰特种 纸股份有 限 公司委员会
(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党委书记
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民丰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
简称“公司纪委”)。纪委书记履行企
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
职责。
    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纪委书
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
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
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委根据《党
章》及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民
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
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
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对企
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
不偏离,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
大部署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在思想上
政治上行动 上同党中 央保持高度一
致;
    (二)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对关系
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
见建议,支持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层依法行使职权;
    (三)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
则,坚持党组织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
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着力培养一支
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四)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
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
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支持
                                   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
                                   任,支持公司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
                                   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
                                   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做强做
                                   优做大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确保
                                   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革发展
                                   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第九十九条 公司纪委在公司党
                                   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
                                   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
                                   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等工作,充
                                   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履行党章赋予
                                   的监督职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第一百条 公司设立党务工作机
                                   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务工作人
                                   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同职级同待遇;公
                                   司设立纪检工作部门,作为履行纪检
                                   监察职责的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工
                                   作人员;公司依法建立工会、共青团
                                   等群众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一百零一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
                                   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
                                   制,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公司管理费用
                                   列支。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
    行使下列职权:                 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方案;
    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   案、决算方案;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4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弥补亏损方案;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案;
    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案;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关联交易等事项;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构的设置;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     人和公司董 事会确定 的高级管理人
    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董事会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度;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订方案;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理制度;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方案;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事项;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           (十七)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重
    事务所;                         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
    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
    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
    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有下列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
    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     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会议:
    时会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    股东提议时;
    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    时;
    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
5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时;
    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        (八)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
    开时;                           其他情形;
         (八)本公司《公司章程》        (九)公司党委会提议时。
    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
    议。
         第一百四十八条 总经理             第一百五十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
    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
    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构设置方案;                       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
    章;                               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董事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      会确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和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公司高级         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
    管理人员;                         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职权;
    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九)总经理讨论决定公司重大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      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指             第一百九十五条 中国证监会指
    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网站 www.sse.com.cn 为公司刊登公告
7
    www.sse.com.cn 为刊登公司公        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
    体。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合             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司合并,应
    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       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
    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
    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       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
    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人,并于 30 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8   30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
    证券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       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       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
    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分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分立,其
    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
9
    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       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
    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中国       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体上公告。
             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司需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
        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         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
        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产清单。
                  公 司 应 当 自作 出减 少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
        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中         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10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       体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
        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        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
                  公 司 减 资 后的 注册 资   法定的最低限额。
        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二百零一条 清算组应               第二百零七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
        当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         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权人,并于 60 日内在《中国证         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体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           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
        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
        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         权。
 11
        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        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
        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         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
        记。                                 权人进行清偿。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
        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因本次修订有新增章节、条款,故后续各章节、条款序号以及引用其他条款

的序号也相应调整顺延。

      《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请各位审议!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