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民丰特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说明2019-03-29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临 2019-011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2018 年末总股本
351,3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共派发
1,756,500 元(含税)。占公司 2018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7.5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8 年度公司拟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11,928,498.64 元(母公司),加上前期公司未分配利润 25,667,021.58 元,减去
本 年 度 分 派 的 现 金 红 利 3,513,000 元 , 公 司 期 末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34,082,520.22 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同时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18 年末总股本 351,3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共派发 1,756,500 元(含税)。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8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说明
     (一)行业及公司基本经营情况
     从行业竞争格局看,公司处于特种纸行业,细分市场竞争态势日趋激烈。
卷烟纸产品,同行具有相当的竞争性。格拉辛纸产品,是民丰在国内首创,具有
独特的工艺技术,产品质量被国内主要用户所认可,享有较高的声誉;但随着供
需态势的变化,竞争日趋激烈。涂布类纸产品(主要指镀铝原纸),预计 2019
年用户的下游市场总量略有下降,并且产品结构正在调整。
       从行业发展趋势看,预计造纸行业整体运行会继续保持平稳。从短期看,
内外环境的变化,将给纸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平稳发展带来不确定因素;从长远看,
原料将永远是造纸行业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因此掌握有原材料资源的企业,将
更具有竞争优势。此外,企业的规模化经营和部分产品的多样性、定制化将是必
然的选择。随着环保政策密集出台,并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国家将环境
保护放在更优先的地位考虑,一方面可以大力改善我国的产业结构,提升经济质
量,同时又能显著改善环境质量,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的方式。
       上述情况,在给公司发展带来巨大挑战的同时,也为公司发展创造了重大
机遇,公司将按照百年民丰发展规划,力争到 2023 年民丰建厂百年之时,展现
一个充满生机活力、健康持续的新民丰。
       (二)未来资金需求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原材物料价格不断上涨,市场竞争仍趋激烈的客观情
况,对内狠练内功,对外强推市场,产销量同比均实现增长,但利润减少。展望
2019 年,高价位木浆将对公司经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竞争对手不断壮大也将
进一步给公司的发展带来较大压力,为此公司必须尽全力做好增产扩销工作,尽
一切可能压缩资金使用成本,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综上所述,2019 年度公
司将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鉴于公司目前货币资金状况并不充裕(2018 年
末货币资金余额不足 1 亿元),可供分配利润较低,且正处于发展关键时期并有
较大资金需求阶段(正常年度经营资金需求约为 14 亿左右),为避免营运资金周
转困难的风险并使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
-2020 年),公司拟订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相关方案。
       (三)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合并报
                                                分红年度合并        表中归属
                  每 10 股
         每 10 股          每 10 股 现 金 分 红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于上市公
分红              派息数
         送红股            转 增 数 的数额      上市公司普通        司普通股
年度                (元)
         数(股)          (股)   (含税)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股东的净
                  (含税)
                                                润                  利润的比
                                                                    率(%)
2018 年    0         0.05     0     1,756,500     10,024,021.02   17.52

2017 年    0         0.10     0     3,513,000   19,207,701.64   18.29

2016 年    0          0       0          0        12,550,661.99     0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除未来十二个
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每年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此次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符合上述规定。
     (四)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本次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系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
2019 年的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原材物料的采购、
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等方面,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
外借款,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和
股东利益最大化。预计收益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盈利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是在综合考虑目前的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前提
下制定上述现金分红预案。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
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股东
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来公司将持续重视以
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法律、法规的有效保障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
配制度,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
成果。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度现金分红水平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进行了认真核查,
对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11,928,498.64 元(母公司),加上前期公司未分配利润 25,667,021.58 元,减去
本 年 度 分 派 的 现 金 红 利 3,513,000 元 , 公 司 期 末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34,082,520.22 元。本年度拟以 2018 年末总股本 351,3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共派发 1,756,500 元。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下一年度;2018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7.52%,低于 30%,主要原因是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较低且货币资金状况并不充裕(2018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不足 1 亿元),目前公司
处于发展关键时期并有较大资金需求阶段(正常年度经营资金需求约为 14 亿左
右),为避免营运资金周转困难的风险并使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订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该方案系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 2019 年
的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原材物料的采购、新产品
新工艺的研发等方面;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
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预计收益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盈利水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是在综合考虑目前的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
划的前提下制定上述现金分红预案。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
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以
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 2018 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民
丰特纸关于召开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