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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铜峰电子: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8-03-10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胡增丰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认为其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程序及表
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