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交讨论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铜陵市铜峰电容器有限公 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 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配套供应能力,减少关联交易,增强公司独立性。上述关联 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 利益,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