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项议案已在董事会召开前送交我们审阅,我们已对该日常 关联交易预测情况进行了审慎审核; 2、我们认为,公司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事项是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结算方式公平公允, 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并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刘星、裴勇、徐明贵 2014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