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椰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作为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该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 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独立董事签字:刘星、裴勇、徐明贵 2014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