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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椰岛: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2015-02-13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海南椰岛(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聘任曹

雅群先生担任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推荐,经

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合格,董事会拟聘任曹雅群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被提名人曹雅群先生的任

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公

司法》中有关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公司

董事会聘任曹雅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刘星、裴勇、徐明贵

                                     2015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