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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椰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2015-03-2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海南椰
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以下独
立意见: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保持持续性和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综合考虑了公司主业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目前所处成长发展期,需要大量资金
支持的阶段等因素,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给股东以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回
报,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 201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将该方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星、裴勇、徐明贵
                                           2015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