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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椰岛:独立董事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05-2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椰
岛”)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

议《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全面审慎核
查,并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本次公司为关联方提
供对外担保系保障《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投资协议》的签订,该协

议的签订有助于公司吸引优质资金,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
司的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被
担保方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虽超过 70%,但其资

信情况良好,上述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崔万林、肖义南、刘向阳、张健

                                    2016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