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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椰岛:独立董事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5-2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椰岛”)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公

司为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为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系保障《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投

资协议》的签订,该协议的签订有助于公司吸引优质资金,加强主业建

设,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被担保方海口

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虽超过 70%,但其资信情况良好,

上述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对关联方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程序公开透明,符合公司与

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崔万林、肖义南、刘向阳、张健

                                      2016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