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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椰岛: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16-07-29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
应披露信息,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
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披露。办理暂缓披露的信
息需符合两项条件:一是相关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
二是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股票上市
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害公
司及投资者利益的,可以豁免披露。办理豁免披露的信息需符合两项条件:一是
相关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二是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披露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者危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第六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
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
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
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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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七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八条 在实际信息披露业务中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交由董事会办公室专人妥善归档保管,相关
人员应书面承诺保密。

    董事会秘书登记的事项一般包括: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暂缓披露的期限;

    (四)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五)相关内幕知情人的书面保密承诺;

    (六)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等(审批流程表详见附件)。

    第九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对于不符
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时披露。对于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
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

    (二)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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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现前款第(一)、(三)项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披露;出
现前款第(二)项情形时,公司应当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的事由、公
司内部登记审核等情况。
    第十条 根据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管理制度,由于工作
失职或违反本条例规定,致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出现失误或给公司、投资者带来
不良影响的,公司将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其他事宜,须符合《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参照本制度执行。以前制度若有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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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业务事项登记审批表




登记时间                            登记人员

申请部门                            申请人员

暂缓或豁免披露
的事项内容

暂缓或豁免披露
的原因和依据

暂缓披露的期限

是否已填报暂缓                      相关内幕知情人
或豁免披露事项                      是否签署书面保
的内部知情人名                      密承诺
单

申请部门负责人
意见

董事会秘书审核
意见

董事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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