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椰岛: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2018-07-18
股票简称:*ST 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8-081 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5,064,7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6%。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7 年 6 月 24 日,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披露了《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详见公司披露的 2017-024 号公
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
的合理判断,同时为了积极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成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以下简称“增持主体”)拟通
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公司的定向资金信托等
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允许的方式,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
份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8%。本次拟增持股份
不设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
合理判断,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进展
因信托计划审批程序复杂、推进过程缓慢,以及部分增持主体个人原因,
本次增持方式由拟通过成立信托计划进行增持调整为通过设立合伙企业的方式
增持(详见公司披露的 2018-020 号公告)。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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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第十条: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
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 50 万股,为了履行前期
增持承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持主体通过合伙企业及增持主体个人账户等
多个账户进行增持。
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
案》,同意增持主体将本次增持计划履行期限延长 6 个月,即由 2018 年 6 月
24 日延长至 2018 年 12 月 24 日前完成,其他承诺事项不变。该议案已经公
司 2018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 7 月 17 日,公司收到增持主体通知:截止本公告日,增持主体设立
的海口汇翔健康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008,881 股,曲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
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517,004 股,邓亚平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538,871 股。上述增持
对象合计已增持公司股份 15,064,75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36%,具体实施情况
如下:
增持人 增持时间 增持数量(股) 增 持 均 价 占公司总股份(%)
(元)
2018.7.3 500,000 6.59 /
曲锋
2018.7.13 317,004 6.64 /
曲锋前期增持 2018.5.31-6.13 4,700,000 / 1.05%
曲锋累计增持 2018.5.31-2018.7.17 5,517,004 / 1.23%
2018.7.2 500,000 6.57 /
邓亚平 2018.7.3 500,000 6.59 /
2018.7.13 38,900 6.55 /
邓亚平前期增持 2018.6.1-6.13 4,499,971 / 1.00%
邓亚平累计增持 2018.5.31-2018.7.17 5,538,871 / 1.24%
海口汇翔健康咨询服 2018.6.22 500,000 5.49 /
务中心(有限合伙) 2018.6.25 60,000 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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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28 500,000 6.20 /
2018.7.2 500,000 6.58 /
海口汇翔前期增持 2018.6.6-6.12 2,448,881 / 0.55%
海口汇翔累计增持 2018.5.31-2018.7.17 4,008,881 / 0.89%
总计 2018.5.31-2018.7.17 15,064,756 / 3.36%
四、其他
1、公司定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披露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不得
买卖本公司股票。因此,本次增持主体在上述敏感窗口期无法对公司股票进行
增持。
2、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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