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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椰岛: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海南椰岛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有关问题的回复2019-05-2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Mazars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电话 Tel:027-86791215
                                                           ZhongshenZhonghuan Building                 传真 Fax:027-85424329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中审众环大厦   No.169 DonghuRoad,Wuchang District
                   邮政编码:430077                        Wuhan, 430077




《关于对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
        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众环专字[2019]170046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给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南椰岛或“公司”)的《关于对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
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内容,我所现就函件中需要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
意见的部分回复如下:

    一、经营业绩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 7.06 亿元,营业总成本 9.41 亿元,归母净利润
4051.33 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2.07 亿元。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连续多年
为负,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请公司就经营业绩问题做如下补充披露:
    1.年报显示,公司酒类业务 2018 年营业收入为 3.16 亿元,毛利率为 59.44%,
比上年增长 12.17 个百分点。同时,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了 4,761.73
万元,增幅 77.80%,变动原因主要系期末公司酒类业务应收款增加所致。请补充
披露说明:(1)结合细分领域其他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和报告期内公司酒类业务
生产经营模式、产品结构变化情况等,说明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合理性;(2)列表
披露报告期末前十名酒类业务应收账款的客户名称、成立时间、应收账款金额、
账龄、是否系关联方、商业合作开始时间;(3)结合酒类业务销售信用政策、销
售模式和客户变化情况等,说明酒类业务应收款期末余额大幅增加原因及其合理
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作为中国保健酒行业唯一一家上市公司,无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
毛利率数据可参照对比。但是原材料、包材、人工等各方面成本逐年上涨,公司

                                            第 1页 共 23 页
产品价格多年以来并未得到提升,造成公司毛利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终端价格
得不到提升就很难保证渠道各方的利益,同时也不能维持公司正常盈利水平。
2018 年,公司在产品结构调整、费用模式调整、客户结构调整的基础上对新老
产品出厂价格进行不同程度的提升。同时,公司实施椰岛海王 150 大单品战略,
海王酒系列在产品定价上向市场同类产品中的高端看齐,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大
幅提升;2018 年度公司酒类业务稳定收入规模的同时,海王酒系列产品销售占
公司酒业收入比重提升至 74.62%,因此酒业整体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提升 12.17%,
整体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2017-2018 年酒类各系列收入及毛利率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档
                                         毛利率          收入占                                         毛利率    收入占
  次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          比(%)                                         (%)     比(%)
鹿龟酒
             7,281.69    2,929.60            59.77        23.05        9,515.35        3,863.07         59.40         29.05
系列
海王酒
           23,574.97     9,314.81            60.49        74.62        18,962.58       10,893.78        42.55         57.89
系列
其他酒
             737.49       570.50             22.64         2.33        4,276.41        2,514.99         41.19         13.06
系列
合计       31,594.15     12,814.91           59.44        100.00       32,754.34       17,271.84        47.27         100.00

       (2)报告期末前十名酒类业务应收账款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是否
                                                                                                          合作开始时
         客商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时间              成立时间            系关
                                                                                                                 间
                                                                                                联方
海口钭源贸易有限公司                917.54     1 年以内及 1-2 年             2016 年 9 月         否      2016 年 10 月
杭州椰鸿商贸有限公司                376.09     1 年以内及 1-2 年            2016 年 10 月         否       2016 年 9 月
郑州兆润商贸有限公司                855.32     1 年以内                      2013 年 9 月         否       2018 年 6 月
泰安中富兴泰置业有限公
                                    654.02     1 年以内及 1-2 年             2011 年 4 月         否       2017 年 6 月
司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配
                                    488.65     1 年以内                     1993 年 11 月         否       2016 年 3 月
销有限公司
广西素清合贸易有限公司              424.63     1 年以内                      2016 年 9 月         否       2016 年 9 月
陈鸽羽                              331.16     1 年以内                                           否       2017 年 1 月
吉安云兴酒业有限公司                313.35     1 年以内                      2014 年 5 月         否       2018 年 5 月
赣州同舟商贸有限公司                292.85     1 年以内                      2005 年 1 月         否       2014 年以前
深圳市前海金惠商业保理
                                    176.21     1 年以内                     2016 年 11 月         否      2017 年 12 月
有限公司
           合计                4,829.82


                                                     第 2页 共 23 页
     (3)2018 年公司实施椰岛海王 150 大单品战略,公司经销商由年初的 130
家增加到年末的 432 家,客户数量增长 2.3 倍。根据公司酒类业务销售信用政策,
经销商需授予信用额度的,公司会依据客户资质、资金实力、经营规模以及合作
期限等指标进行综合信用评估,依据信用评估结果经公司内部审批后给予一定授
信额度,实际授信额度不得超过该客户信用等级对应的信用额度上限,同时不允
许超信用额度发货;同时,信用额度凡涉及关联交易的需按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规
定执行。为尽快扭转市场不利销售局面,促进新产品快速占领市场,在公司对酒
类业务赊销总额进行控制的前提下,对符合公司销售制度通过信用审批的客户合
理匹配一定的赊销额度。2018 年年末酒类业务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约 3000 万元,
占全年销售额的 8%,整体应收账款风险不大。
    【会计师核查意见】
    (1)我们获取了公司 2017 年-2018 年酒类各系列收入及毛利率对比分析表
(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档次                            毛利率     收入占                              毛利率      收入占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      比(%)                             (%)       比(%)
鹿龟酒系列   7,281.69    2,929.60     59.77      23.05      9,515.35    3,863.07        59.40    29.05

海王酒系列   23,574.97   9,314.81     60.49      74.62      18,962.58   10,893.78       42.55    57.89

其他酒系列    737.49      570.50      22.64       2.33      4,276.41    2,514.99        41.19    13.06

   合计      31,594.15   12,814.91    59.44      100.00     32,754.34   17,271.84       47.27   100.00


    针对此表,我们在审计中对酒类销售和采购进行了函证并检查了酒类业务收
入和成本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购销合同、购销发票、出入库单及物流单
据、对比分析了收入成本前后期间变动原因,经分析,公司毛利率大幅上升的主
要原因系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推出毛利较高的新品海王酒,同时提高了老产品价
格,且本年度毛利较高的海王酒占比较高所致。
    (2)我们通过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天眼查等公开渠道查询并核对
了公司上述披露的报告期末前十名酒类业务应收账款的客户名称、成立时间、应
收账款金额、账龄、是否系关联方、商业合作开始时间等信息,上述披露信息与
我们了解的情况一致。


                                          第 3页 共 23 页
           (3)应收款期末余额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对新品海王酒赊销增加所致。
           2.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营业收入 3,651.21 万元,比上年同
 比减少 54.42%,毛利率 48.34%,比上年同比增加 16.77 个百分点。请公司补充披
 露说明:(1)列表披露公司所有房地产业务项目名称、用地面积、总投资金额、
 已投资金额、已完工待售建筑面积、待建建筑面积;(2)结合房地产业务成本明
 显变动情况,定量说明房地产业务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具体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
 表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房地产项目情况:
                            预计总      已投资
               项目用地                                总建筑面           已竣工面                                          待售
 项目                       投资额      额(万                                             可售面积          已售面积
               面积(㎡)                                  积(㎡)            积(㎡)                                           面积
                            (万元)     元)
儋州隆
               27,704.50      7,925      7,927         36,643.68          36,643.68         35,006.40        35,006.40        0
华新村
椰岛广
               27,229.60     78,765      78,814        115,562.68         115,562.68       108,480.74        100,582.19    7,898.55
场
椰岛小
               42,387.95     33,567      34,058        81,989.53          81,989.53         79,666.03        70,892.99     8,773.04
城一期


 上述项目已全部竣工属于现房销售,儋州隆华新村项目 2017 年已售罄。
 (2)公司 2017-2018 年度房地产业务按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              (%)                                           (%)      比(%)
               商铺        2,787.03    1,275.17        54.25         76.33          1,294.12            541.23     58.18     16.16
     椰岛小
               住宅         196.51      154.28         21.49          5.38          5,097.13       3,683.63        27.73     63.63
     城一期
               小计        2,983.54    1,429.45        52.09         81.71          6,391.25       4,224.86        33.90     79.79

               商铺         187.53       78.57         58.10          5.14
     椰岛广
               车位         480.14      378.24         21.22         13.15          1,031.00            865.85     16.02     12.87
      场
               小计         667.67      456.81         31.58         18.29          1,031.00            865.85     16.02     12.87

               别墅                                                                    459.36           279.94     39.06      5.73
     儋州隆
               住宅                                                                    128.48           110.36     14.10      1.60
     华新村
               小计                                                                    587.84           390.30     33.60      7.34

           合计            3,651.21    1,886.26        48.34        100.00          8,010.09       5,481.01        31.57    100.00

              2018 年度公司房地产业务由于存量可售房源减少,住宅销售金额较上年大
 幅降低,本期房地产业务收入中的椰岛小城一期商铺收入占到房地产业务收入的

                                                        第 4页 共 23 页
76.33%,公司商铺销售毛利率高于住宅且占比较大,因而造成 2018 年房地产业务
毛利率大幅上升。
       【会计师核查意见】
       (1)我们核对了公司上述披露的房地产业务项目名称、用地面积、总投资
金额、已投资金额、已完工待售建筑面积、待建建筑面积与我们了解的情况一致。
       (2)我们获取了公司 2017 年-2018 年度房地产业务按项目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毛利     收入占                             毛利率      收入占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率(%)     比(%)                                 (%)      比(%)

          商铺   2,787.03   1,275.17   54.25       76.33     1,294.12    541.23        58.18      16.16
椰 岛
小 城     住宅    196.51     154.28    21.49        5.38     5,097.13   3,683.63       27.73      63.63
一期
          小计   2,983.54   1,429.45   52.09       81.71     6,391.25   4,224.86       33.90      79.79

          商铺    187.53      78.57    58.10        5.14
椰 岛
          车位    480.14     378.24    21.22       13.15     1,031.00    865.85        16.02      12.87
广场
          小计    667.67     456.81    31.58       18.29     1,031.00    865.85        16.02      12.87

          别墅                                                459.36     279.94        39.06       5.73
儋 州
隆 华     住宅                                                128.48     110.36        14.10       1.60
新村
          小计                                                587.84     390.30        33.60       7.34

       合计      3,651.21   1,886.26   48.34      100.00     8,010.09   5,481.01       31.57     100.00

       针对此表,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检查了房地产销售相关凭证、合同等,对房地
收入进行函证,并复核计算成本结转金额与账上结转成本做比较、对比收入成本
前后期间变动,分析变动原因的合理性,经分析公司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具体原因
为 2018 年度毛利较高的商铺收入占比较高所致。
       3.年报显示,本报告期期末长期股权投资额为 24,442.94 万元,同比期初
8,596.47 万元,增幅 184.34%,主要是本期转让阳光置业 60%股权而剩余股权以公
允价值作为初始入账价值,同时新增投资浙银渝富(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请补充披露说明:(1)剩余股权以公允价值入账的会计依据、公允价值的具体确
认过程和计算依据;(2)对浙银渝富(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累计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入账金额确认方式和会计依据,目前主要经营活动情况和最近一年主
要财务数据:(3)公司与浙银渝富(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资金


                                           第 5页 共 23 页
往来、具体金额、资金投向、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A、剩余股权以公允价值入账的会计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
资等原因丧失对被控制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对剩余股权,应当按
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
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
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故公司对剩余
阳光置业 40%股权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扣减账面价值后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2018 年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在海南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阳光置业
60%股权,西安天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西安天朗”)以 2.88 亿的价格摘牌
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西安天朗受让阳光置业 60%股权,
委派 3 名董事、董事长及财务总监,海南椰岛持有阳光置业 40%股权,委派 2 名
董事、总经理和财务经理。阳光置业股权转让协议完成签订并生效,相关资产已
完成交割手续,阳光置业公司股东和董监高的变更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且公司
董监高已到任履职,股权转让款已收到 2.45 亿元(股权款收款比例已达售价 2.88
亿的 85%),公司对阳光置业已丧失控制权,公司没有保留继续管理权亦未对资
产实施有效控制,因此公司对阳光置业剩余股权以公允价值入账符合会计准则规
定。
    B、公允价值的具体确认过程和计算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规定: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
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
支付的价格。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
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
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
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
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公司对于阳光置业剩余 40%股权的公允价值,可能存在两个参考值:采用资
产基础法评估股权价 38,261.24 万元(根据《海南椰岛以股权转让为目的涉及的海


                               第 6页 共 23 页
南椰岛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
字(2018)第 A178 号))、在海南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阳光置业 60%股权以 2.88 亿
的价格摘牌成交价。鉴于阳光置业 60%股权交易是在公开的市场即海南产权交易
所公开挂牌成交、交易双方是在自愿且熟悉交易标的的情况下完成的有序交易,
且交易双方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故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关于公允价值计量三个层次
的要求,选择股权交易价格作为剩余股权公允价值参考值的计量依据。阳光置业
作为房地产公司目前仅有澄迈小城二期住宅项目并完成规划审批且该项目 A 区
已在建设中,考虑到房地产住宅项目特殊性与独立性,公司控股股东的控制权溢
价对股权转让价格无影响,即股权交易价格体现的是对该房地产住宅项目的价值
衡量,故对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计量不考虑缺乏控制权的折价因素。
    综上所述,公司对于阳光置业剩余 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 1.92 亿元,即 60%
股权成交价 2.88 亿元/60%*40%=1.92 亿元。
   (2)A、对浙银渝富的投资及会计处理
    根据《浙银渝富(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约定,浙银渝富
(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浙银渝富”)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 万元增
至 155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555 万元由海南椰岛全资子公司广东德辰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德辰”)以 1000 万元的价格认缴,持股 35.69%。广东德辰于
2018 年 11 月支付第一笔 500 万元增资款,2019 年 2 月支付第二笔 500 万元增资
款。
    浙银渝富公司章程约定: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 1 人,对股东会负责。
浙银渝富股东会决议:公司由个人股东陈午阳继续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广东德辰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提名一名副总经理辅助公司
总经理进行公司日常管理。截止 2018 年 11 月,浙银渝富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和
公司章程修订。针对上述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事项,广东德辰对浙银渝富的日
常经营有重大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应该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
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因此,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实际投资额 500 万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入账,并按


                                第 7页 共 23 页
 权益法对该项投资进行核算。
         B、浙银渝富目前主要经营活动情况:公司成立于 2016 年,股东包括广东德
 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通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及重庆猪八戒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个人股东陈午阳。公司经营范围包括
 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公司依托股东及合作金融机构资源,以及公司管理团队专业金融服务能力和
 项目运作能力,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综合
 金融服务尚在服务期内的项目共计 4 个,服务涉及标的规模 109,200 万元。
         同时,公司根据客户的股权投资或客户收购要求,为其匹配符合条件的投资
 及并购标的,进而帮助企业收购目标企业股权或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对其
 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使得投资或并购标的按照企业的要求发展或整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权投资业务、公司收购及相关咨询业务尚在存续期内
 的项目共计 2 个,服务涉及标的规模 85,300 万元。
          C、浙银渝富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295.73
非流动资产                                                                     14.65
资产合计                                                                    1,310.38
流动负债                                                                        1.00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1.00
净资产                                                                      1,309.38
                   报表项目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295.32
净利润                                                                        -99.64

         (3)公司与浙银渝富(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及其
 他关联关系。
         【会计师核查意见】
         (1)剩余股权以公允价值入账的会计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


                                   第 8页 共 23 页
而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处置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
其在处置日(即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故公司将剩余 40%股
权以公允价值作为初始入账价。
    公允价值的具体确认过程和计算依据
    鉴于阳光置业 60%股权交易是在公开的市场公开挂牌成交、交易双方是在自
愿且熟悉交易标的情况下完成的交易,且交易双方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故选择股
权交易价格作为剩余股权公允价值参考值的计量依据。阳光置业作为房地产公司
目前仅有澄迈小城二期项目并完成规划审批且该项目 A 区已在建设中,公司控股
股东的控制权溢价对股权转让价格无影响,即股权交易价格实质体现的是对该房
地产项目的价格衡量,故对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计量未考虑缺乏控制权的折价因
素。
    综上所述,公司对于阳光置业剩余 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 1.92 亿元,即 60%
股权成交价 2.88 亿元/60%*40%=1.92 亿元。
    (2)我们检查了浙银渝富(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协议和章程,通过
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天眼查等公开渠道查询及对账面数据进行检查,上
述公司对浙银渝富(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累计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入账
金额确认方式和会计依据,目前主要经营活动情况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与我
们了解的情况一致。
    (3)我们通过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天眼查等公开渠道查询,未发
现公司与浙银渝富(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检查公司账面
资金流转情况亦未发现公司与其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二、会计处理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均发生了较大幅度的增
长,同时进行了子公司股权出售出表和一定金额的在建工程转固会计处理。请公
司有相关问题补充披露如下问题:
    4.年报显示,公司 2018 年度销售费用 2.65 亿元,比上年增长 79.36%,主要
原因系广告费及人员成本增加所致;2018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 8,271.64 万元,比上
年增长 21.93%,主要是服务费咨询费和会议费增加所致。请补充披露说明:(1)
列表披露销售费用金额增长前五名的明细项目名称、增长金额、新增金额增长具


                                第 9页 共 23 页
体原因,并结合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明细、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和公司未来
的生产经营计划等说明销售费用大幅增长的合理性;(2)列表披露管理费用增长
前五名的明细项目名称、增长金额、新增金额增长具体原因,并结合管理费用明
细和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变动情况说明管理费用大幅增长是否合理。请年审会计师
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销售费用金额增长前五名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增长金额
广告费                       12,522.30             4,726.59                7,795.71
工资及附加                    3,776.21             1,797.73                1,978.48
差旅费                             902.66           199.45                  703.21
会议费                             642.65            98.74                  543.91
业务宣传费                         496.42            95.72                  400.70
         合计                18,340.24             6,918.23            11,422.01

     费用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8 年公司通过组织架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费用模式调整、客户结构
调整,将产品定位聚焦于椰岛海王 150 大单品战略,针对新产品进行全新升级,
优化配方,提升品质,创新包装,加快全国性招商布局。公司酒业销售最近几年
主要集中于湖南、江西、福建等几个传统销售市场,营销战略转向全国布局之后,
销售模式、品牌推广模式、经销商结构以及公司销售队伍均需要进行调整。本年
广告费用投入增加主要是年初公司依托央视品牌推广计划,加大了品牌宣传力
度,虽然整体投入效果低于预期,但是广告投入对于公司 2018 年全年的招商布
局工作有明显促进作用。工资及附加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战略转向全国性布局
后,营销团队业务人数增加较多。差旅费用增加主要是业务人员增加后,差旅费
用相应有所增加。会议费及业务宣传费增加主要是公司主要开展全国性招商布局
工作,参加全国性的春糖交易会、秋糖交易会、各种地方性的小型展销会,相应
的会议费及业务宣传费投入增加。2018 年公司酒类业务实现收入 3.16 亿元,虽
然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3.54%,但是由于广告宣传招商会议等费用投入显著
增加,对新产品、新市场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全国性招商布局稳步推进,新产
品占总体收入比重显著提高,酒类业务盈利能力有所提升,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


                                第 10页 共 23 页
了一定基础。未来公司会按照既定战略稳步推进各方面工作,同时对销售费用的
投入会更加审慎。
    (2)管理费用增长前五名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增长金额
服务咨询会议费                 1,528.81                        443.79          1,085.02
工资及附加                     3,303.45                   3,072.64              230.81
办公及差旅费                    352.66                         192.43           160.23
业务招待费                      319.71                         215.24           104.47
租赁费                          242.74                         155.70               87.04
         合计                  5,747.37                   4,079.80             1,667.57

    费用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8 年公司通过引进专业人才重塑组织架构,加强内部管理,管理费用较上
年增幅明显。服务咨询会议费的增加较多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为了加强内部管理、
提高管理效率,在信息系统服务以及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服务费用增加;同时为了
加强品牌建设、重塑企业形象、增强企业凝聚力,公司召开了内外部大型会议,
会议费用有所增加。工资及附加的增加主要是引进专业管理团队,人工成本增加
所致。办公及差旅费增加和业务招待费增加主要是酒业全国布局后,管理人员出
差费用以及业务招待费用相应增加;同时公司聚焦大健康产业,拓展与酒业、文
旅康养、供应链金融相关产业的延伸,业务拓展及资产处置也导致差旅费、招待
费的增加。租赁费增加主要是深圳销售公司总部健康大厦租赁费增加所致。2018
年在营业收入并未实现同比增长的情况下,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1487.78 万
元,费用增长未能与收入增长合理匹配。2019 年公司将会加强预算管控,严格控
制各项不合理支出。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对比费用明细项目前后期数据,分析大额变动项目变化
主要原因、对大额费用进行函证,将回函数据与已入账金额进行核对、检查大额
费用的支持性文件,包括合同、发票、广告投放记录、银行单据等、获取工资明
细表、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与账面工资数据进行核对。
    基于上述所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1)公司上述销售费用金额增长前五名的明细项目名称、增长金额、新增

                                第 11页 共 23 页
金额与我们了解情况一致。
    销售费用中广告费的增加系公司为了加大了品牌宣传力度,依托央视进行品
牌推广所致;工资及附加系由于公司战略转向全国性布局后,营销团队业务人数
增加所致;差旅费用增加主要系业务人员增加后,差旅费用相应增加所致;会议
费及业务宣传费增加主要系公司开展全国性招商布局工作,参加全国性的春糖交
易会、秋糖交易会、各种地方性的小型展销会,相应的会议费及业务宣传费投入
增加所致。
    (2)公司上述管理费用增长前五名的明细项目名称、增长金额、新增金额
增长金额与我们了解情况一致。
    管理费用中服务咨询会议费的增加主要系公司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服务增加
及召开内外部大型会议增加所致,工资及附加的增加主要系引进外部管理团队增
加管理人工成本所致、办公及差旅费增加和业务招待费增加主要系酒业全国布局
后,管理人员出差费用以及业务招待相应增加。租赁费增加主要是深圳销售公司
总部健康大厦租赁费增加所致。公司 2018 年在营业收入并未实现同比增长的情
况下,管理费用增长未能与收入增长合理匹配。
    5.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 4,441.54 万元,同比去年增长 15.30%,
主要是本期预付款项计提坏账损失和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所致。其中坏账损失
3,937.07 万元,同比增长 16.78%;存货跌价损失 504.47 万元,而去年同期未计提
减值损失。与此同时,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175.91 万元。
    请补充披露说明:(1)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具体金额、计提方法及与前期
计提政策是否保持一致,并说明年报关于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原因的解释是否存在
错误;(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较去年变化幅度、变化原因及其合理性;(3)
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具体明细科目计提情况、各科目可变现净值确认依据,与前期
相比是否保持会计政策的一致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根据会计政策,预付账款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
生减值的,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资产损失,计
提坏账准备。公司预付账款的坏账计提政策与前期计提政策保持一致性。


                               第 12页 共 23 页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根据预付款项性质和合同履行情况确定是否符合预
   付款性质,如不符合则转为其他应收款列示,再根据应收款项的计提政策来计提
   坏账准备。
           年报披露关于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原因解释无误,主要是 2018 年度由于部
   分预付广告费和预付材料款已不符合预付款性质,故转为其他应收款列示并按照
   其他应收款的坏账计提政策计提坏账损失,具体原因如下:
           预付备用材料款变更的说明:2017 年底公司为了锁定价格和降低成本,向四
   家材料供应商预付椰岛小城二期项目所需备用材料款。2018 年公司将椰岛小城二
   期项目以增资方式投入海南椰岛阳光置业有限公司,鉴于该备用材料款属于项目
   建设所需,因此公司、阳光置业和材料供应商分别签订三方协议,公司将上述预
   付债权转让给阳光置业。2018 年为了引进战略投资者,公司出售阳光置业 60%股
   权,丧失对阳光置业的控制权。至此,对于海南椰岛而言,预付备用材料款的性
   质已发生改变,转为公司对阳光置业的应收债权,故转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预付广告款变更的说明:为了配合 2018 年国家品牌计划的广告投入,2017
   年底公司与三家广告商签订广告合同并预付广告款。随着 2018 年上半年公司对
   国家品牌计划的广告投放停止,公司亦暂停对上述广告的后续投放。由于目前双
   方对后续广告的处理方案如延长合同履行的期限或解除广告合同等尚未达成一
   致意见,故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上述预付广告款转为其他应收款列示,并按
   预计可能产生的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具体预付备用材料款和预付广告款的具体金额及预付客户详见问题 6 的回
   复。
           (2)2018 年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为 6211.94 万元,比期初 3036.03 万元增
   幅 104.61%,主要是以下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单位:万元

                                                                   本期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备注
                                                                      计提额
                                                                                   预付备用材料款转入,按
海南椰岛阳光置业有限公司 预付备用材料款        3,737.12   1-2 年         1,121.13 账龄计提坏账准备,详见
                                                                                   问题 6 的回复
幸福华夏文化产业投资发展                                                           预付广告款转入,按预计
                             预付广告款        2,200.00   1-2 年          987.92
有限公司                                                                           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坏
鑫润时代(北京)文化传播有                                                         账准备,详见问题 6 的回
                             预付广告款        1,600.00   1-2 年          718.49
限公司                                                                             复


                                           第 13页 共 23 页
                                                                   本期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备注
                                                                      计提额
北京财富传媒文化发展有限
                           预付广告款          245.36    1-2 年           110.18
公司

西安天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转让款           4,300.00 1 年以内           430.00 按账龄计提

          合计                               12,082.48                   3,367.72


        本期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与公司会计政策保持一致性,体现了应收款
   的信用风险,具有合理性。
        (3)公司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计提存货
  存货跌价准备项目                                                可变现净值确认依据
                                     跌价金额
                                                   包装已改版或包装涉及的产品已退市无使用
  原材料(酒类包装物)                    227.18
                                                   价值,可变现净值为 0
  库存商品(酒类产成品)                  277.29   根据可收回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合计                        504.47

        公司存货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会计政策: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
   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
   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
   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
   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
   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测算了各类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比较可变现净值与
   成本孰低,据此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遵循并保持了会计政策的一致性。
        【会计师核查意见】
        (1)对于预付账款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
   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资产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与前期一致。
        年报关于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原因的解释无误,原因系:
        预付材料款系 2017 年公司预付的椰岛小城二期项目所需备用材料款,由于
   2018 年公司将椰岛小城二期项目投入海南椰岛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因此公司、阳


                                          第 14页 共 23 页
  光置业和供应商签订三方协议,公司将上述预付债权转让给阳光置业。对于海南
  椰岛而言,预付备用材料款的性质已发生改变,转为公司对阳光置业的应收债权,
  故转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预付广告款系部分以前年度预付广告费,在本年度公司决定停止投放,故将
  预付广告款转为其他应收款列示,因双方对后续广告的处理方案如延长合同履行
  的期限或解除广告合同等未达成一致意见,故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预计可能
  产生的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较去增加 3,175.91 万元,增幅 104.61%,变化
  主要原因系以前年度预付的广告款、预付备用材料款转入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
  备及西安天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尚未支付的 4,300 万元资产转让款计提坏账准备
  所致。
       (3)本期计提了原材料(酒类包装物)跌价准备 227.18 万元、库存商品(酒
  类产成品)跌价准备 277.29 万元,合计 504.47 万元,原材料(酒类包装物)可变
  现净值确认依据为包装已改版或包装涉及的产品已退市无使用价值,可变现净值
  为 0 元、库存商品(酒类产成品)可变现净值确认依据系根据可收回金额确定可
  变现净值,与前期相比保持了会计政策的一致性。
       6.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 13,819.99 万元,减
  幅 68.98%,主要系本期公司预付广告费及材料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列示所致。请补
  充披露说明:(1)预付广告费及材料款转入其他应收款的具体金额、会计处理变
  更的具体原因和会计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2)转回预付款项的具体
  预付对方名称、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资金往来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
  表意见。
       【公司回复】
       (1)预付广告费及备用材料款转入其他应收款的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万元)                  备注

东莞市唯美陶瓷工业园有限公司       备用材料款                581.73
                                                                       期末列示为其他应收款—海南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备用材料款                174.00 椰岛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年末

天下名品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备用材料款                286.88 收回阳光置业 100 万元,故列
                                                                       示 3737.11 万元
广州市亚丹柜业有限公司             备用材料款               2,794.50

北京财富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预付广告款                245.36


                                   第 15页 共 23 页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万元)           备注

鑫润时代(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预付广告款                1,600.00

幸福华夏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预付广告款                2,200.00

            合计                                                     7,882.47


       预付备用材料款和预付广告款变更原因详见问题 5(1)的回复。根据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预付账款核算的是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
  的款项,而上述预付备用材料款和预付广告费的预付性质已发生改变,不符合预
  付账款的核算范围,故转为其他应收款列示,更能反映债权的真实性,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要求。
       (2)预付款项转为其他应收款的具体预付名称详见下表,上述预付单位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资金往来情况。

                                预付单位                                          款项性质
东莞市唯美陶瓷工业园有限公司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预付备用材料款
天下名品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亚丹柜业有限公司
北京财富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鑫润时代(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预付广告款
幸福华夏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预付备用材料款的说明:由公司将椰岛小城二期项目增资至阳光置业公司,
  故该预付材料款已与阳光置业以及供应商签订三方协议,上述预付债权转给阳光
  置业公司,我司将该上述债权转为对阳光置业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列示。
       【会计师核查意见】
       (1)预付广告费及备用材料款转入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万元)
 广州市亚丹柜业有限公司                             预付备用材料款                          2,794.50
 东莞市唯美陶瓷工业园有限公司                       预付备用材料款                            581.73
 天下名品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预付备用材料款                            286.88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预付备用材料款                            174.00
 幸福华夏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预付广告款                         2,200.00
 鑫润时代(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预付广告款                         1,600.00



                                           第 16页 共 23 页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万元)
北京财富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预付广告款                245.36
                 合计                                              7,882.47

    会计处理变更的具体原因和会计依据同问题 “二、5、(1)”回复,符合会计
准则的要求。
    (2)我们通过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天眼查等公开渠道查询,未发
现转回预付款项的具体预付对方名称与公司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检查公司账面资
金流转情况亦未发现公司与其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7.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对海南椰岛阳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置
业)追加投资 1.49 亿元,同时于报告期内出售了其 60%股权,并自丧失控制权之
时将剩余的 40%股权以公允价值作为初始入账价值。请补充披露说明:(1)分阶
段披露报告期内对阳光置业投资的具体会计处理、入账金额确认依据和具体方
法;(2)将余下 40%股权以公允价值作为初始入账价值的会计依据、公允价值的
确认过程、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 A 增资入股环节
    2018 年 6 月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椰岛小城二期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A 区)按照《椰岛小城二期土地使用
权及在建工程(A 区)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人民币 37262.34 万元
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投资至全资子公司阳光置业(详见公司 2018-071 号公告),其
中:9000 万元计入阳光置业的注册资本,28262.34 万元计入阳光置业的资本公积。
2018 年 7 月公司完成将椰岛小城二期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A 区)增资至阳光
置业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阳光置业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至 10,000 万,公司
仍持有阳光置业 100%股权。
    该增资阶段是在同一控制下母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且属于非货币性交换
以存货换股权,因此不具有商业实质,故母公司按照账面成本 22943.89 万元确认: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存货(开发成本),增资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合计 3253.17
万元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B   股权转让环节
    2018 年 10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在海南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阳光

                               第 17页 共 23 页
 置业 60%股权(详见公司 2018-105 号公告),西安天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 2.88
 亿的价格摘牌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西安天朗受让阳光
 置业 60%股权,委派 3 名董事、董事长及财务总监,海南椰岛持有阳光置业 40%
 股权,委派 2 名董事、总经理和财务经理。
      2018 年度阳光置业股权转让协议完成签订并生效,相关资产已完成交割手
 续,阳光置业公司股东和董监高的变更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且公司董监高已到
 任履职,股权转让款已收到 2.45 亿元(股权款收款比例已达售价 2.88 亿的 85%),
 公司对阳光置业已丧失控制权,公司没有保留继续管理权亦未对该资产实施有效
 控制。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
 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公司确认阳光置业 60%股权的转让收益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将增
 资时缴纳税费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减当期投资收益。
         C 合并报告环节(40%股权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
 原因丧失对被控制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对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
 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
 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因此,公司对剩余阳光置业 40%股权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扣减账面价值后差额
 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具体计算步骤及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备注
1、增资环节:
a 评估增资作价                              37,262.34 按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作价增资
b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成本                      22,943.89 存货-开发成本
                  土地增值税                 3,047.84
                  城市维护建设税                93.35
c 增资环节税费    教育费附加                    56.01   交易税费
                  地方教育费附加                37.34
                  印花税                        18.63


                                   第 18页 共 23 页
                项目                       金额                         备注
                   小计                        3,253.17
       d 增资投资收益(d=a-b-c)                11,065.28
2、股权转让环节:
e 60%股权成交价(摘牌价)                     28,800.00
f 60%股权成本                                 22,357.40 37262.34 万元*60%(即 a*60%)
g 阳光置业个别报表账面净利润(股权                         阳光置业个别报表账面净利润
                                                  -76.16
转让时点)*60%                                             -126.94 万元*60%
h 股权转让环节投资收益(h=e-f-g)              6,518.76
3、合并报表环节(40%股权公允价值计量):
i    40%股权公允价值                          19,200.00 按 2.88 亿*40%/60%
j 40%股权的账面价值                           14,904.94 37262.34 万元*40%(即 a*40%)
k 阳光置业个别报表账面净利润(股权                         阳光置业个别报表账面净利润
                                                  -50.78
转让时点)*40%                                             -126.94 万元*40%
      L 40%股权公允价值计量收益
                                               4,345.84
             (L=i-j-k)

      m 合并投资收益(m=d+h+L)                 21,929.88


        母公司个别报表确认阳光置业 40%股权账面价值为 14904.94 万元,在合并报
    表层面对 40%股权按公允价值计量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1.92 亿元,同时确认投资收
    益 4345.84 万元。
        (3)将余下 40%股权以公允价值作为初始入账价值的会计依据、公允价值
    的确认过程详见问题 3(1)的回复,公司对剩余 40%股权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要求。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了解与转让阳光置业 60%股权相关的背景,检查相关
    资料,包括挂、摘牌的公告、海南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方式确认通知书、董事会及
    股东会决议、转让协议、收款单据、完税凭证和产权过户资料等,判断其收益确
    认的真实、合理、获取公司收益计算过程表,并重新计算其收益,对比判断其金
    额是否准确、对尚未收到的转让款进行函证。
        基于上述所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1)公司上述分阶段披露的报告期内对阳光置业投资的具体会计处理、入
    账金额确认依据和具体方法与我们了解的情况一致。
        (2)公司上述描述的将余下 40%股权以公允价值作为初始入账价值的会计


                                     第 19页 共 23 页
  依据、公允价值的确认过程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8.年报显示,报告期内新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为 600 万元,被投资单
  位为新余高新区盈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按成本计量。请公司补充披露:(1)
  结合该投资比例、合作模式、决策机制、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等要素,详细说明
  将该笔股权投资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依据;(2)具体说明新余高新区盈
  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主要经营范围和目前已经实际开展的业务活动情况;(3)
  新余高新区盈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否与公司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是否存在
  其他资金往来情况,如有,请详细披露具体关联关系和资金投向情况。请年审会
  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2018 年 2 月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德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新
  余高新区盈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比例                           缴付期限    承担责任
                                                  额(万元)   额(万元)

北京尚墨投资管理有限
                         货币        0.02%            1         0.3      2021/1/31   无限责任
公司

丁伟                     货币        38.63%         1700        510      2021/1/31   有限责任
陈珏                     货币        15.91%          700        210      2021/1/31   有限责任
广东德辰投资管理有限
                         货币        45.44%         2000        600      2021/1/31   有限责任
公司
        合计              /          100%           4401      1302.3         /          /


       《合伙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
  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自行担任或另选任管理人向本合伙企业提供日常运营及投
  资管理服务。
       《合伙协议》约定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模式:投资收益的20%分配给普通合
  伙人,其余80%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本合伙企业以其全部
  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
  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其他
  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

                                         第 20页 共 23 页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
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是下
列情况除外: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
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
按照成本计量。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公司虽然对新余盈兴持股 45.44%,但属于有限合伙,
不承担公司日常管理事务,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故公司对新余盈兴不具有控制、
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根据公司对该项投资的持有意图,将该项股权投资指定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示,且由于公司对新余盈兴的投资属于无活跃市场报价且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故按成本计量。
       (2)新余盈兴主要经营范围为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项目
投资、投资咨询(以上项目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合伙企业认缴规模 4401 万元,首期实缴 1302.3 万元,该实缴资金投资于
兰溪分众恒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止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兰溪分众恒
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简称                         投资行业          投资时间
 1      北京译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教育-评测          2018 年 4 月
 2      华清科盛(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物联网及智能仓储   2018 年 9 月
 3      北京清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人工智能芯片       2018 年 10 月

       (3)新余高新区盈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且与公司无其他资金往来。
       【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公司虽然对新余高新区盈兴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持股 45.44%,但公司属于有限合伙,在决策机制中普通合伙人为执行事务
合伙人,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
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供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活动。
且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约定,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收益的 20%分配给普通合伙
人,其余 80%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本合伙企业以全部财产


                                   第 21页 共 23 页
  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而债务承
  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我们判断公司对
  其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根据公司对该项投资的持有意图,将该
  项股权投资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按成本计量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2)公司上述对新余高新区盈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主要经营范围和目
  前已经实际开展的业务活动情况的描述与我们了解的情况一致。
          (3)我们通过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天眼查等公开渠道查询,未发
  现公司与新余高新区盈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检查公司账
  面资金流转情况亦未发现公司与其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9.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4,277.73 万元,其中转入房屋
  及建筑物 3,658.15 万元,转入机器设备 619.58 万元。
          请补充披露说明:(1)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项目、具体转固时点、转
  固依据,会计处理依据;(2)在建工程转固后具体折旧计提情况。请年审会计师
  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 2018 年度主要在建工程项目转为固定资产(10 万以上)列示如下:
  类别               固定资产名称                    金额            转固时点              转固依据
                                                                                    资产已竣工并投入使
                                                                                    用但未办理决算,根
            研究发展中心大楼                            3,653.25    2018 年 12 月   据合同、发票、付款
 房屋建
                                                                                    及投入使用文件暂估
  筑物
                                                                                    入账
            老城酒厂道路工程                                 4.90   2018 年 12 月
                           小计                         3,658.15
            不干胶贴标机                                    11.97   2018 年 4 月
            配制车间过滤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15.34   2018 年 6 月
                                                                                    合同、发票、付款情
            全自动套标收缩机                                23.93   2018 年 10 月
                                                                                    况和结算报告、固定
 机器设     罐区库存信息化、调配自动化项目               420.96     2018 年 11 月
                                                                                    资产验收单
备(10 万   消防监控系统整改工程                            29.37   2018 年 11 月
 以上)     厂区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                          42.23   2018 年 12 月
            原酒车间管网改造工程                            35.05   2018 年 12 月
            新增生产线设备改造项目                          10.30   2018 年 12 月
                           小计                          589.15
                    合计                                4,2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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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处理依据:建成或安装调试完毕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办理验收和决
算的房产或者设备,公司核查工程合同或设备采购合同、发票、付款情况以及决
算报告和固定资产验收单,根据决算金额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入账;对于已
达到可使用状态但未办理决算的资产,公司核查工程合同或设备采购合同、发票、
付款情况及投入使用文件,并根据预决算额作为资产价值暂估入账,待决算完成
后再根据决算金额调整资产原值。
   (2)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开始
计提折旧,即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对于已达到预定使用
状态并投入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成本并计提折
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调整原已计提
折旧。
    【会计师核查意见】
   (1)在固定资产转为在建工程项目中,我们对已完工决算的项目,检查了合
同、发票、付款单据、决算报告、资产验收单等,对于未进行完工决算项目检查
了合同、发票、付款单据,并获取了公司暂估明细进行核对,经检查公司在建工
程转为固定资产项目的转固时点准确、转固依据充分,会计处理恰当。
   (2)在建工程转固后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
折旧。对于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
估计价值确定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
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折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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