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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椰岛: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中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的补充公告2019-11-05  

						股票简称:ST 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公告编号:2019-077 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中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
司2018 年年度报告》。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原《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中 “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之(三)、环境
信息情况”相关内容予以补充如下:
    (三)环境信息情况
    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
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不存在环
保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排污信息

    公司下属子公司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岛酒业”)主营
业务为保健酒、白酒的生产、加工与销售,其生产生活废水经该公司污水处理站
预处理后间歇式排放进入城市下水道,由当地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
燃气锅炉废气经检测后均达标排放。

                                   1
            主要污染物排放信息见下表:
            ①废水排放信息
                    460105-2016-                                                                   年度排放总
       废水排放口
                    000129-B                                                           总量控制 量和超标排
       编号位置和                     水污染物名称     规定排放限值 实际排放浓度
                    厂区西北侧一                                                       指标        放情况
       数量
                    个排放口

                                                       pH6-9mg/L; pH 7.48mg/L;                   COD:
                                      1.pH值           化学需氧量≤ 化学需氧量                     3.03t/a;
                                                                                       COD:
                                      2.化学需氧量     500mg/L;      25mg/L;                     氨氮:
                                                                                       43.8t/a;
                    (GB8978-199 3.氨氮                五日生化需氧 氨氮6.5mg/L;                  0.78t/a
       执行的排放                                                                      氨氮:
                    6)表4三级标 4.五日生化需氧 量≤3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                        无超标排放
       标准                                                                            6.6t/a;
                    准                量               悬浮物≤       9mg/L;
                                                                                       悬浮物:
                                      5.悬浮物         400mg/L;      悬浮物30mg/L;
                                                                                       0.4t/a
                                      6.动植物油       动植物油≤     动植物油
                                                       100mg/L        6.57mg/L

                                      1.pH值
                                                       6-9 mg/L≤5007.48mg/L
                                      2.化学需氧量
                                                       mg/L;         25mg/L
                                      3.氨氮
       特征水污染                                      ——;         6.5mg/L
                                      4.五日生化需氧                                   ——        ——
       物                                              ≤300mg/L; 9mg/L
                                      量
                                                       ≤400mg/L; 30mg/L
                                      5.悬浮物
                                                       ≤100mg/L      6.57mg/L
                                      6.动植物油

       核定年排放
                    219000吨               ——            ——          ——          ——
       废水总量
       实际年排放 121147吨
                                           ——            ——          ——          ——
       废水总量     (2018年)

                    间歇式排放;
       排放方式和
                    进入城市下水           ——            ——          ——          ——
       排放去向
                    道


        ②废气排放信息
废气排放口 FQ—01114药
                                 大气污染物名 规定排放限
编号位置和    谷厂区东北侧                                      实际排放浓度 总量控制指标       年排放总量和超
                                 称               值
数量          一个排放口                                                                        标排放情况
                                                          2
                                                                                                        烟尘、粉尘:
                                                氮氧化物≤ 氮氧化物              烟尘、粉尘:           0.04t/a;
                 《锅炉大气污
                                                400 mg/m; 121mg/m;             0.16t/a;              氮氧化物:
                 染物排放标      1.氮氧化物
执行的排放                                      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0.82 0.294t/a;
                 准》            2.二氧化硫
标准                                            100mg/m; 3mg/m;                t/a;                  二氧化硫:
                 (GB13271-20 3.颗粒物
                                                颗粒物≤        颗粒12.04mg/m 二氧化硫:0.21 0.008t/a;
                 14号)
                                                30mg/m                           t/a                    无超标排放


                                 1.氮氧化物     400 mg/m; 121mg/m;
特征大气污
                                 2.二氧化硫     100mg/m; ﹤3mg/ m;                    ——
染物
                                 3.颗粒物       30mg/ m         12.04mg/ m

排放方式和
                 高空集中排放        ——            ——            ——        ——
排放去向


        ③噪声排放信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执行的排放标准                             规定排放限值                          昼间≤ 65dB,夜间≤55dB
                标准》(GB12348-2008号)

   排放方式              无                          实际监测数值                昼间 60.5dB,夜间--dB


              ④固体(危险)废物排放信息
 固体(危险)名称              固废类别       危废编号                  产生量                 转移量          贮存量

       废矿物油          危险废物                HW08              0.01t                  0.01t                0

       废油抹布          危险废物                HW49              0.005t                 0.005t               0

       污泥              危险废物                HW17              1t                     1t                   0

       废有机溶液        危险废物                HW06              0.06t                  0.06t                0

       药渣              一般固废                                  123t                   123t                 0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治理设施名称        投运日期              处理工艺          设计处理能力         实际处理量       运行时间 运行情况

污水处理站          2011年5月       升流式厌氧污泥床               600t          331t             间歇性     正常



                                                            3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行政许可名称             项目文件名称               制作或审批单位                 文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项目环评报告                                    海口市环境保护及测站     市环监验字(2012)第99号
                     报告
                     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保健酒异地扩建、
环评报告批复文件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琼土环资函【2013】666号
                     技改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意见的函

                                                海口市秀英区生态环境保
排污许可证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460105-2018-000002-B
                                                护局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椰岛酒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环境污染事故危害程度、
        影响范围、公司内部控制事态的能力以及需要调动的应急资源,明确了事件发生
        后的预警级别和预警措施,该应急预案已于2017年7月完成备案(备案编号
        460105-2017-039-H)。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目前,公司已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
        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19-2017)、《发酵酒精和白酒
        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文件精神和环保部门的要求,编制了
        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废水、废气、噪音等污染物进
        行监测,监测结果全部达标。同时公司污水处理站除在线监控设备外,还对污水
        处理系统各区域每天至少一次COD指标进行内部监测,更及时有效的掌控污水排
        放达标。
               (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3.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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