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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业资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8-04-25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
工作规程》等规定,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在 2017 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的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蔡惠丽、颉茂华、黄健。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
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黄健先生担任,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
议,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同时对相关决议、会议记录签字确认。会议情况
如下:
     1、2017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说明》,
认为该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
负债情况和 2016 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 2016 年度
的财务审计工作。
     2、2017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负责人召开初次见面会,就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审计工
作安排进行了沟通,协商确定了年报审计相关事项。
     3、2017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机构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负责人召开了第二次沟通会,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完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1页   共3页
成情况及重要事项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汇报。
     4、2017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会
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16
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同意以此初审意见为基础制作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
报告摘要,经本委员会审阅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时请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
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
     5、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2016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审计委
员会<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度内部
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和审计业务资质,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
素质和职业操守,自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在审计过
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充分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
计方法,并以现场会议和电话方式就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沟通,督促年审
机构按时保质保量提交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阅、确认年审机构的审
计结果后,经认真审核年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
     2、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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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编制的 2017 年度内部审
计计划,及时督促公司 2017 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顺利执行,并对公司内部审
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
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
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
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5、协调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2017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会面、电话等方式协调内部审计
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交流,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确保提高审计效
率、降低审计成本,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内部审计水平,共同发挥审
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守尽责的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