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子公司预计与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拟审议《关 于子公司预计与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上述议案的相关合同及资料, 我们认真审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议案和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我们 认为本次拟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相关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战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章):黄 健、刘 燃、王 涛 2018 年 7 月 10 日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