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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时代万恒: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17-08-19  

						  证券代码:600241           股票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 2017-029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等有关议案。根据相关议案,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有效,即 2017 年 9 月 19 日到期。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鉴

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

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对董事会授权

的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对

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18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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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日)。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其他事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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