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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时代万恒: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12-29  

						  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 2017-057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时代万恒”)
于 2017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为高能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九夷
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
额 为 267,606,748.30 元 ; 现 在 募 集 资 金 已 经 到 位 , 公 司 拟 以 募 集 资 金
195,236,729.5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49 号文件《关于核准辽宁时
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8,110,000 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 796,887,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3,818,11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净额为 783,068,89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出具了《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报告》(瑞华验字[2017]25010002 号)验证确认。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根据《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高能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
                                                 预计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不超过(万元)
   1          高能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99,945                80,000
                    合计                                   99,945                80,000

       三、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鉴
证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25010013 号《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
告》”),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情况进行了审核。根据该鉴证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21 日止,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中拟置换金额为 195,236,729.57 元,具体
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拟置换自筹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人民币(元)   金额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高能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783,068,890.00      267,606,748.30       195,236,729.57

           合计                 783,068,890.00      267,606,748.30       195,236,729.57

       四、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
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95,236,729.5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公司 2017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符合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事
项公告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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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隋国军、刘晓辉、刘彦龙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
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符合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公告中有关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用途,置换金额不超过预先实际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时代万恒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5,236,729.5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5,236,729.5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华西证券同意时代万恒在履行规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后,以募集资金人民
币 195,236,729.5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

    2、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
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
                                      3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时代万
恒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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