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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时代万恒: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600241              股票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 2019-030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
《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94,302,115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294,302,115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1,343,012 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2,735,043 股,
占总股本的 34.44%;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占总股本的 14.5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 192,959,103 股,占总股本的 65.56%。 股 251,567,072 股,占总股本的 85.48%。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1
购其股份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
                                          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进行。
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二)要约方式;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
内转让或者注销。                          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2
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
                                          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即 6 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即 5

名)时;                                  名)时;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

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席。股东身份确认方式按法律、行政法 席。股东身份确认方式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办理。                  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办理。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披露。                                    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3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

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 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

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 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制。                                            限制。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

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 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

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满可连选连任。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
组成,包括独立董事 3 人。                       组成,包括独立董事 3 人。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4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交易等事项;                                交易、收购公司股份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                                      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
                                            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
                                            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



                                        5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

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 收购公司股份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

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 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

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

    一、董事会对交易事项决策的权限 大会批准。

为:                                          一、董事会对交易事项决策的权限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为:

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 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上-50%以下(含本数);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 上-50%以下(含本数);

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

净资产的 10%以上-50%以下(含本 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数);                                     净资产的 10%以上-50%以下(含本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数);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50%以下(含本数);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50%以下(含本数);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6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

入的 10%以上-50%以下(含本数);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入的 10%以上-50%以下(含本数);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50%以下(含本数)。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交易事项包括以下范围:                 -50%以下(含本数)。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交易事项包括以下范围: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托贷款等);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

    (三)提供财务资助;                   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                              (三)提供财务资助;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四)提供担保;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务;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务;

    (八)债权、债务重组;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八)债权、债务重组;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

       (十一)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 目;

       定的其他交易。                             (十一)收购公司股份;

                                                  (十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

                                           定的其他交易。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 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
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 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
理人员。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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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工商登记变更(备案)手
续。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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