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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昌数据: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7-08-17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编号:临 2017-082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盛宏业”)计划自2017年6月22日起12
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300万股,不超过800万股(含2017年6月22日已
增持股份数量)。
    ● 三盛宏业自首次增持之日2017年6月22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累计增持
公司股份合计8,049,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接到三盛宏业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本次增持完成后,三盛宏业持有公司股份 122,514,023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9.31%,三盛宏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202,830,728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8.52%。

    二、增持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本次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转型发展前景及未来战略布局的信
心,看好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此次增持股份能够与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保持一致,
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2、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3、增持数量:不低于 300 万股,不超过 800 万股(含 2017 年 6 月 22 日已
增持股份数量)。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
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 2017 年 6 月 22 日起 12 月内。如遇公司股票因筹
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6、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完成情况

    自 2017 年 6 月 22 日至 2017 年 8 月 11 日,三盛宏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增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时间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增持比例
     2017年6月22日          1,097,100          16.87元/股          0.26%
     2017年6月26日          1,089,600          17.09元/股         0.26%
     2017年6月27日           239,100           17.47元/股         0.06%
     2017年6月28日           499,900           17.31元/股         0.12%
     2017年7月11日           110,000           17.39元/股         0.03%
     2017年7月12日           704,300           16.92元/股         0.17%
     2017年7月25日           129,577           16.68元/股         0.03%
     2017年7月26日          1,800,129          16.64元/股         0.43%
     2017年7月28日           234,800           16.92元/股         0.06%
     2017年8月10日           400,100           15.60元/股         0.09%
     2017年8月11日          1,745,200          16.07元/股         0.42%
         合计               8,049,806               /             1.93%

    综上,截至2017年8月11日,三盛宏业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049,806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93%,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四、其他说明

    1、三盛宏业承诺: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
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1)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
格;(2)本次增持计划及其实施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交所《增持指引》的有关规定;(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
增持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交所的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4)本次增持属于《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
免申请的情形,增持人可以直接向上交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增持
的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