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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通地产: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9-08-16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
[2013]13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76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富城海富通-福瑞通达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非公开发行 837,209,30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30
元。公司已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实际收到前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599,999,998.60 元扣除部分发
行费用人民币 38,279,999.99 元后的净额人民币 3,561,719,998.61 元,并已存入公司于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1000000010120100361885 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上述资
金实收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
天验字(2016)第 338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4,932,720.93 元后,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56,787,277.68
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减手续费净收入人民币
29,376,764.64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54,173,210.80 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3,196,408,223.25 元,本年度使用人民币 257,764,987.55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
136,923,552.45 元。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 年 3 月,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万通中心支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
利及履行义务。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36,923,552.45 元存储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单位                     银行名称               账户性质                账号                金额
   1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专用户           1000000010120100361885     1,661,960.3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      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专用户(注 1)     110906913010902                      0
                                      万通中心支行
   3     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香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保证金户(注 2)   326020122000085689        32,757,924.66
   4     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   保证金户(注 2)   601127020000000322        34,499,811.55
   5     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   保证金户(注 2)   601127020000000323        68,003,855.93
 合计                                                                                                          136,923,552.45


注 1:根据公司 2017 年 3 月 16 日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将该账户变更为募集资金专
      项存储账户。

注 2:根据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的香建字[2014]224
      号《香河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和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 年 11 月 1 日后新
      开工项目的建设单位实行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建设单位需要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预
      储金专用账户,一次性缴存工程合同价款中工人工资部分,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必须专户存
      储,专款专用。该保证金户资金为农民工保证金。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776.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7,000.8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5,417.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8.06%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分变   承诺投资     资总额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入进 度(%)(4)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入金额                                                                           现的效益
                               更(如有)       总额                      (1)                       金额(2)      差额(3)=(2)-(1)        =(2)/(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香河运河国际生态城项目               是       190,000.00    50,574.60    50,574.60                 50,574.60                    -           100.00%         -            不适用      注1          注1
天竺新新家园项目                       -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        100.00%    2015 年 12 月    (5,151.26)   注2          否
偿还银行借款本息                     是       160,000.00   168,500.00   168,500.00     2,353.36   168,5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是            -       130,035.08   130,035.08    23,423.14   116,342.72            (13,692.36)          89.47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60,000.00   359,109.68   359,109.68    25,776.50   345,417.32            (13,692.36)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不适用
合计                                  -       360,000.00   359,109.68   359,109.68    25,776.50   345,417.32             (13,692.36)                                  (5,151.2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于 2016 年 9 月 9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189,612.33 万元。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止,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香
                                                           河运河国际生态城项目、天竺新新家园项目及偿还借款的金额共计人民币 194,143.77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和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6)第 E0157 号)。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7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80,000 万元中已使用的人民币 48,381.23 万元直接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注 1:河北省政府及廊坊市政府 2017 年先后发布一系列调控政策,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和差别化
      住房信贷政策。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如按原计划实施,则经济
      效益无法按预计达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变更了“香河运河国际生态城项目”
      募集资金,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注 2: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竺新新家园项目尚未全部销售完毕,处
      于投资回收期内,项目产生的效益有待整个项目销售结束时计算得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公司将截止 2018 年 7 月 31 日香河运河国际生态城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37,000.80 万元(含利息收入)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本息,其中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28,500.8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本息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5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用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支出共计人民币 124,842.72 万元,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 116,342.72 万元,偿还银行借款本息共计人民币 8,500 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