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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成城:关于对公司2013年年报非标意见相关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5-01-31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 成城            编号:2015-004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 2013 年年报非标意见相关事项进展暨风
                            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发布了 2013 年年报,并由公司 2013 年年报审计机
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 2013 年年报审计机构的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的说明,公司必须在
2014 年年报披露前解决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和可收回性、以及应付款项特别是应
付票据的完整性问题,否则公司 2014 年年报审计报告将很有可能仍是非标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 的规定,若公司 2014 年的财务会
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会被
暂停上市。因此公司将尽最大的努力避免出现暂停上市的情况,同时提醒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管理层为了避免公司出现暂停上市的情况,做了大量的工作。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发布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 2013 年年报
非标意见相关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80)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了
提示,对相关工作进展进行了说明。此后按照公告中披露的工作安排,公司管理
层积极向债务人进行催收,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向本公司支付了金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欠款。该
款项用于偿还上海大陶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应向公司的支付的欠款 148,427,858.49
元,剩余部分用于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偿还部分欠款。该事项已在
2015 年 1 月 10 日发布的《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款项催收进展情
况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中进行了披露。

    公司仍将按照工作计划积极向其他债务人进行追索,并采取各种措施以消除
导致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积极地与审计机构保
持沟通,会计师对公司的方案表示认可和支持,对公司管理层目前取得的成果表
示肯定,并要求公司尽快按照现有方案推进,若能及时完成方案,将对公司 2014
年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有很大帮助。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对相关进展进行
披露。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