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财 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审计 意见所涉及事项做出了说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此发表意见 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所作出的说明客观、 真实、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将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履行义 务,要求和监督公司董事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机构对上述事项的 顾虑。同时要求公司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恢复自身正常的经营能力、 可持续发展能力。并且要求公司将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控制度建设 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俞建鹰 刘书锦 宋子雄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