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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成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 成城             编号:2019-009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财政部分别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
照上述通知要求编制 2018 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
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
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3、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公司的
风险管理活动;
    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
    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二)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
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固定资产清
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应付票据”
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
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
相应调整。
    2、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
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
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3、股东权益变动表中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
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
规定,公司无需对 2018 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需于
2019 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重新
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重新分类、
计量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2018]15 号要求的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
影响,对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公司对可比期
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 号文进行了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 2017 年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调整前                                     调整后
   报表项目                金额               报表项目                 金额
应收票据                 10,000,000.0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8,219,393.49
应收账款                 28,219,393.49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159,549.00
其他应收款                2,159,549.00
固定资产                  1,712,441.26
                                         固定资产                    1,712,441.26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应付票据                 10,00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4,607,780.20
应付账款                 14,607,780.20
应付利息                118,271,992.04
应付股利                  1,265,460.00 其他应付款                  414,947,602.69
其他应付款              295,410,150.65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管理费用                 15,835,473.11 管理费用                     15,835,473.11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65,839,860.71 财务费用                     65,839,860.17
                                         其中:利息费用             65,810,332.02
                                               利息收入                  2,858.52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
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七次监事会决议;
    3、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